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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劳动者的“忧酬烦薪”事

最高检、全总联合发布根治欠薪典型案例

2024年05月07日 16:44  |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5月7日电(记者 高志民)湖南省某教育公司因未依法足额支付劳动者朱某的工资,被湖南省长沙市某区人社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依法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教育公司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后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湖南省长沙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检察院)在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发现线索,向区人社部门及区法院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区人社部门依法向区法院申请变更某教育公司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建议其今后查明企业的存续状况,准确认定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时将涉案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档案及其他证明材料附送法院;建议区法院依法准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区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规范终结执行程序,并恢复该案的执行。目前,教育公司的原股东履行了行政处理决定,将拖欠的员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问题企业恶意注销,企图“金蝉脱壳”逃避法律责任,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以护航民生民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民生领域和劳动者等特定群体,通过专项监督、数据模型发现监督线索,并充分发挥府检联动作用,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让恶意注销企业的义务承受人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个案办理向社会治理的延伸。

此案例已作为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发布。这是为依法推进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解决,加强源头预防,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除了此案例,还有上海某餐饮公司劳动欠薪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安徽某建筑劳务公司等欠薪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河南某农业物资销售公司欠薪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等四件典型案例。为此,最高检与全国总工会还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和工会协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中,“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四个典型案例均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集中于建筑业、服务业等欠薪多发领域,聚焦企业恶意注销致使劳动者工资支付不到位、执行难等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劳动者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例如,在上海某餐饮公司劳动欠薪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组建跨部门办案团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相关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等,将35名劳动者的欠薪全部追回。针对办案发现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检察机关牵头与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信息互通和工作衔接机制,与区总工会共同印发推进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形成治欠保薪工作合力。

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在总结“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成功经验基础上,持续聚焦劳动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领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二是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的基础上,推动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向新就业形态等领域拓展,有针对性督促解决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欠薪多发问题;三是进一步指导各地开展劳动就业领域专项活动,对企业恶意注销欠薪、法院执行不规范等情形,开展专项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推进劳动者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