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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闽口岸入境台胞23万人次 申请在闽定居台胞人数持续增加

国台办:将进一步拓展台胞证应用领域和服务范围

2024年05月08日 09:29  |  作者:修菁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记者从国台办了解到,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自今年元旦实施以来,在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速。

据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介绍,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百日以来,国家移民管理局加快推进台胞证便利化应用工作,着力将福建打造为“台胞证便利化应用示范区”,出入境服务更加优质高效。福建省公安出入境服务窗口全部设立“台胞台企专窗”,为台胞台企办理出入境证件、定居落户、政策咨询等业务,并在10个台商台企协会设立台胞服务站点。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平台全天候为台胞台企服务,并提供闽南语话务服务,今年以来已提供涉台电话咨询服务3.6万人次,及时回应解决台胞在出入境领域的所需所盼。

台胞持台胞证在闽生活发展更加便利。目前台胞在闽持用台胞证可享有交通、金融、电信等16个领域、242项服务便利,今年以来已有66万人次台胞享受国家移民管理局提供的免费实时身份核验服务,便捷办理政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应用事项。生活发展便利化带来的是,今年以来申请在闽定居的台胞人数不断增加,台胞在闽长期生活发展意愿持续提升。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台胞在福建办理五年期台胞证的数量达9万人次,同比增长56.4%;办理一次性台胞证的数量为1.1万人次,同比增长2倍;自福建口岸入境的台胞达23万人次,同比增长2.6倍,“首来族”台胞占比大幅提升。其中,有5.4万人次来闽台胞享受便捷通关服务,4400余艘往来闽台船舶享受7×24小时全天候通关服务。

朱凤莲在应询中还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半年以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也在主动作为,提出创新举措,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协同落实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共同推动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福建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持续从推动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全域融合四个方面着力,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发布了首批15条惠台利民措施,在便利台胞往来和生活、深化闽台经贸合作、鼓励台胞就业创业等方面,切实办好一批台胞可感可及的实事,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打造共同家园取得新进展。推动基础设施应通尽通,“小三通”和空中直航航线部分复航,客流量大幅增长。不断完善台胞来闽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福州、厦门、平潭为台胞推出2000多套免租房和公租房。福州市全力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支持马祖居民在福州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面向马祖居民推出“福马同城通”。

二是深化经贸合作取得新进展。去年福建新增台资企业2100多家,实际利用台资规模70多亿元人民币。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拓展台企发展路径。比如:促使台湾品牌首次加入大陆老字号“大家庭”,4个台湾品牌被授予厦门老字号牌匾。

三是密切情感纽带取得新进展。2023年成功举办近280场两岸交流活动,取得积极成果。岛内台胞来闽57.3万人次。设立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达到26家,在大陆各地居首位。

朱凤莲表示,国台办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展台胞证的应用领域和服务范围,让台胞享受到更好服务和更多便利。

编辑:鲁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