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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安全岛"是一种必需的社会服务

2014年01月08日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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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小军:“弃婴安全岛”是一种必需的社会服务

    建立“弃婴岛”的初衷是使被遗弃婴儿生命得到最大程度的帮助,避免二次伤害,但目前也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例如有人认为,此举会变相纵容弃婴行为,甚至可能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还有人认为,我国刑法规定,弃婴行为应当以遗弃罪进行处罚,而目前由政府办的儿童福利机构来设立“弃婴岛”,似乎有“认可弃婴行为”之嫌。如何看待这些质疑的声音?弃婴现象背后的社会原因有哪些?怎样从源头上减少弃婴现象?光明网记者采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请她就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做了解答。以下为文字实录。

  质疑“弃婴安全岛”是不理性的

  我觉得国内对于“弃婴安全岛”出现一些质疑的声音,是因为大家没有理性地去思考这个问题。任何一个人在生育以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会选择放弃自己的孩子。而且就算孩子残疾了,很多父母也选择继续养育他们。这跟我们平常所做的与情感和血脉无关的选择完全不一样。就像去买东西,便宜了可以多买,贵了就不买,但孩子不一样,他们与父母有着天然的血脉相连的关系,是很难割舍掉的。

  在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大多都会设有“弃婴安全岛”,这是一种必需的社会服务。以我比较熟悉的美国来举例,几乎所有的州都有“弃婴安全岛”。政府还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公民随意弃婴。如果人们实在不得已做出弃婴的选择,也不能在大家都看不到,导致婴儿有危险甚至死亡的地方进行。所以美国一般会在消防局设置“弃婴安全岛”的统一标识,如果你要舍弃婴儿,就把他们放在这样安全的地方。消防局也有责任和义务,隔一段时间就要去巡视,及时发现婴儿,防止他们有生命危险。如果出现将婴儿随意遗弃在垃圾桶等危险地方的情况,政府将会追究父母的责任。欧洲一些国家则把这样的地方设置在教堂。教堂专门设有简易转盘之类的装置,把孩子放进去一转,就会响起铃声,这样教堂里的人就会出来看。

  儿童福利水平不够高、缺乏救助渠道是导致弃婴问题的重要原因

  无论一个社会是贫困还是发达,弃婴的情况都会存在,导致其发生也有着不同的社会原因。例如在贫困地区,因为经济上的不足,父母养不活自己的孩子,就会选择放弃。而从我们现实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则应更多地参考发达国家的情况。

  现在有未婚少女怀孕生子的问题,从一些媒体的报道来看,最年轻的少女妈妈竟然只有11岁。本来就是一个孩子,她还有能力再抚养一个孩子吗?虽然她也有家人,但家人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例如情感上无法接受,以及不能承受来自社会上的压力等等,导致无法养育这个孩子。而且目前我们还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渠道,让出现这种情况的家庭放弃养育,让需要孩子并有更好条件的家庭接收孩子。所以多数情况下,孩子都会被偷偷卖掉或者丢掉。如果我们没有“弃婴安全岛”的服务,很有可能纵容了人口拐卖行为。所以说,社会环境不友好、无法给予困境父母以救助、缓解渠道会导致一些弃婴行为。

  我国弃婴问题的出现,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目前的儿童福利水平还不是很高。有很多孩子得了先天性的疾病,或者后天染上重大疾病,他们的家庭看不到治好的希望,最后不得不选择放弃孩子。事实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兔唇等先天疾病的孩子,是可以得到免费治疗的机会的,但因为相关宣传还没做到位,很多患儿家长不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政府应鼓励、支持、监管民办力量加入弃婴养育事业

  近十年来,我国的福利院系统无论从资金、硬件设施,还是专业化水平来看,都有了很大改善。为了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我国还开展并推广实施了“明天计划”和“蓝天计划”。“明天计划”可以为在福利院的残疾孤儿提供免费的手术康复治疗,“蓝天计划”则旨在提高儿童福利院的硬件水平。从五、六年以前,我们就开始了育婴师、康复师、护理员、特教老师等的培训,现在又有了社会工作者这个群体,可以说儿童福利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当然,目前儿童福利系统也存在很多问题,亟需公众关注。例如福利院是否一定要公办?如果民间来办的话,政府部门和民办福利院之间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前一段时间,袁厉害事件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争议,这就是民间养育弃婴的一个案例。我想,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由政府来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到弃婴和孤儿养育的事业当中,但首先要给予政策支持、资金支持,有可能的话,还要给予专业人员培训的支持。最重要的一点,还要由政府对于民办福利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保障民办福利院的硬件条件及服务的基本水平。这种做法也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理念,值得提倡。

  建设全方位覆盖的儿童家庭服务体系 从源头上减少弃婴现象

  要想从源头上减少遗弃婴儿的现象,可以说需要下很大的力气,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但如果从现在开始,我们一步一步地去做,就会有希望。首先,我们要把如何健康养育孩子的科学知识及时地传达给育龄夫妻,让他们有效地去掌握;其次,公众应当了解目前福利院里残疾儿童的比例。据我了解,大部分福利院的残疾儿童都占全部孩子的90%以上,有相当一部分达到100%,也就是说所有孩子都有或多或少的残疾。近期,进入福利院的弃婴的残疾类型也越来越复杂,残疾程度也越来越高。我跟一些相关医疗人员交流过,他们告诉我,除了健康育婴的知识缺陷外,还有很大原因是由于现在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等问题,造成婴儿患上先天的疾病或出现先天性残疾。

  所以,除了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之外,我们还要从大的食品安全角度、环境改善角度做工作。而我们能够立马着手做的,就是加强社区里的儿童和家庭服务。也就是说,我们要能够让社区里的家庭,不论孩子有什么问题,都知道有地方可以去求助,而且有人能给他们帮忙,给予支持。这样他们就不会出现抛弃孩子的念头。尤其是对于那些有兔唇问题的孩子,凭借现在的医疗条件完全可以矫治并康复。如果有社工或者其他社区里的服务人员及时跟这些患儿家长去宣传,告诉他们国家可以提供免费的康复手术,我想父母们就不会因为这些健康问题而放弃对孩子的养育。

  最后,在社区和学校也要加强各种各样的儿童保护服务,比如开展性教育,对孩子们进行正确的性行为的引导,这都是我们要做的。当然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可能不到一秒钟就把话说完了,但是真正实施起来是一个很庞大的系统。比如说人员的配备、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的服务职责和相关的考核监督等等。所以要形成一个完整的儿童家庭服务体系,而且这个服务应该全方位地覆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在学校,更重要的是要在社区里开展;不仅仅针对孩子,还要针对家长。

  推广家庭收养和寄养 让弃婴走入家庭

  国外一些应对弃婴问题的实践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例如在美国是没有福利院的,因为从科学角度来讲,孩子最好的生长环境是在家庭。对于弃婴来说,他们已经失去了原生家庭,要保证他们最健康的成长,就要找到一个替代原生家庭的环境。与这个环境最接近的就是家庭收养,接着是家庭寄养,不得已才会选择福利机构。

  一些发达国家最早的时候对待弃婴和流浪儿童,也都是选择福利院的方式来养育。但是通过长期的跟踪研究发现,这些机构养育出来的孩子几乎是没有办法保障健康成长的。尤其是他们的行为和心理健康,也就是人格健康,很容易出问题。所以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这些发达国家就开始做去机构化的工作,争取将所有的孩子要么收养,要么寄养,一定不集中供养。

  对于“弃婴安全岛”,大家可能更多地关注“会不会助长弃婴行为”这种问题,而我从国外经验和专业角度出发,认为应当更多地考虑能不能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例如父母在不得已选择弃婴的时候,最好能够提供孩子准确的出生年月日;一些有疾病的孩子,父母可能已经天南海北带着他们去各地医院看过病,最好也能提供以前的就诊病例,这样就更有利于福利院对孩子以后的治疗和照顾。

  与国外的做法一致,我国民政部从2004年就开始比较正式地推广家庭寄养,而且推广的主要领域就是在福利院。也就是说,让这些失去原生家庭的孩子尽量走入模拟家庭。民政部门也正在探讨,是否可以通过社会服务和宣传来推进收养服务。其实我国有收养意愿的家庭是很多的,并且福利院的孩子都可以被家庭收养。但是现在不论是收养的法规条例,还是收养的服务方面都还不成熟,所以收养在我们国内还是一个比较难的事情。这里所说的收养是现代意义上的收养,而不是过去从功能角度理解的收养。比如以前的家庭重视传宗接代,没有男孩子,就去收养一个男孩子,这是从功能角度出发而进行的收养行为。而现代意义上的收养是在满足成人在养育孩子过程中收获乐趣的同时,更多地兼顾公共利益,具有公益性。这样无论是健康的弃婴,还是有先天疾病的弃婴,都有可能进入到家庭中去。

   (光明网记者 田文姝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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