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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定位、价值和优势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创新发展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陈平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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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这种独特的政治价值,不能简单地以党委政府采纳实施多少政协意见建议来衡量,而要从为党执政、政府施政扩大群众基础、提供民意支持和合法性的政治层面来看待。

  人民政协的这种非权力性优势,体现的正是公民和社会的直接政治权利,而非国家硬权力,所以有条件依法监督所有国家权力机关。

  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重大论断,并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必然要遵循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规律。但是,作为我国乃至世界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朵奇葩,人民政协有着国内外其他政治机构所不具备的独特政治定位、政治价值、政治优势。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需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些特殊性。

  一、 深刻把握人民政协独特的政治定位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的性质决定了其政治定位,使它既处于我国政治体制格局之中,又在国家权力系统之外;它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但也不属于一般的社会团体;它既和国家权力系统保持着紧密政治联系,又将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性人士纳入其中,并通过自身独特的体制机制把它们联系起来;它既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参政议政的宽广平台,又是一个能以自身名义作出决议、发布号召和声明,同国家权力系统开展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主体。人民政协集中体现并不断发展的协商民主,同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民主一起被称为我国社会主义两种民主形式,为人民内部各方面开展协商、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规范的制度平台。这使人民政协成为我国政治体制中最具特色的一个政治机构、政治系统,具有沟通国家权力和社会公众的政治功能。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创新发展,尤其需要从这种独特政治定位中开发功能、挖掘优势,不断创新履行职能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使人民政协在推进国家和社会关系和谐发展中释放巨大影响力。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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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民政协 政治 协商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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