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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作共事 推进协商民主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洪锦华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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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大报告把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了“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组织中的作用,加强合作共事,是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推进协商民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

    一、 充分认识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要性。一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协商民主中优势明显。民主党派、工商联在协商民主中具有政党优势,他们有各自纲领(章程)、组织机构、成员队伍和各自的联系群体,政党的组织行为和功能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协商民主实践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具有比例优势,政协常委和委员中,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分别占65%和60%以上。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协商民主实践中具有专业和智力优势,他们汇集了不同界别、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熟悉本界别、本领域的情况,与党和政府部门联系密切,是协商民主的重要资源和重要保障。二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工作中作用重要。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协履职活动中取得了突出成效。以扬州市为例,近年来,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上,以组织名义累计提交了195份大会发言和459件集体提案,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有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使命光荣。要体现真重视、真合作、真共事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健全机制、拓展平台,统筹好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共建小康社会。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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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商联 协商 无党派人士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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