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理论文件>协商民主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的成功实践

——写在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65周年之际

2014年02月12日 10:07 | 作者:陈延武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中国的协商民主,自生于革命、建设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形成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响应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筹建新中国过程中,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历史传统的尊重、对政治经验的总结、对群众路线的坚持和对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的吸取。

  多党合作中的政治协商作为协商民主最初、最主要的形式,既是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政党协商传统的继承,又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了规划和部署,表明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有了更加成熟的认识和把握,必将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产生战略作用和影响。

  协商民主是指协商主体通过自由平等的公共协商参与决策,概念源自西方,但基本原则、主要内涵和实现途径,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有了理论的探索和丰富的实践,被表述为“协商”、“政治协商”、“民主协商”、“协商合作”等。

  中国共产党首先探索并创造性地建立和推行了包括各政党合作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第一次国共合作,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协商民主的有益尝试。1937年2月至9月,国共代表共举行了6次正式谈判,协商历时7个月,最终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既是协商民主的思想与实践成果,又为抗日战争时期的协商民主奠定了基础。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协商 中国共产党 民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