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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德:我为义务教育鼓与呼

2014年02月12日 10:35 | 作者:吴正德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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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 吴正德

  我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任民盟四川省委主委、全国政协常委。作为长期工作在教育领域的政协委员,我十分关注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发展。

  通过调查研究,我了解到较多义务教育情况。1986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义务教育法》,取得相当成效。但是,由于当时四川省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初期,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很大,义务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直到2002年,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民盟四川省委在成都市、资阳市等地调研发现,当大城市中的小学生坐在明亮教室里享受着网上冲浪时,截至当年年底,四川省中小学有D级危房达270万平方米;当一些城市的小学生已经接受着小班双语现代教育时,一些村小一校只有1名教师,根本无法开齐应开的课程,有一地级市就有318所这样的学校;当一些学校已经采用多媒体电化教学手段时,一些学校的教师还因粉笔定量不够用而苦恼……

  在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2003年召开的四川省政协九届一次全会上,我决定以民盟四川省委名义提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的集体提案。

  实现义务教育公平是全国性的问题,必须通过恰当的方式放大声音,增强话语的影响力。因此,我将提案转变为发言稿上报民盟中央,希望通过全国两会的平台呼吁。我的希望获得了肯定和认同,民盟中央决定让我作为代表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作大会口头发言。提案转化过程中,通过更进一步的思考,我认为教育公平首先应是受教育权利的公平,只有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之后,我们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孩子才有可能享受到同样的教育资源,因此将题目改为《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呼声从此在全国两会上由民盟喊出,获得教育界的认同并引发全国一片热议和支持声。

  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第六条新增了如下内容:“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显而易见,出自于民盟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呼声,为国家决策提供了智力参考。

  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后,四川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使农村义务教育在不到20年时间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穷省办大教育总会在发展中遇到新问题。本世纪初,农村中小学存在的代课教师问题突显出来。2005年秋天,民盟四川省委组织力量,在12个市和部分县(区)对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现状进行了调研。我们了解到,在四川农村中小学长期代课教师一般占到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某市有代课教师近5千人,占全市初中、小学教职工总数的14.3%。其中一个县的情况尤为突出,有代课教师千余人,占全县村小教职工总数的49.8%。代课教师80%长期在偏远的村级小学和教学点任教,人均周课时25节以上,不少是包班教学,被学校一年一聘,代课时间最长超过30年,得到的经济待遇低,极个别人月工资收入可达600元,大多数在200到400元之间,最低的仅80元,且一年只有10个月工资,年收入只有同等学历正式教师的三分之一左右,仅能维持最低生存。

  我们在分析了农村代课教师产生和存在的主要原因后,提出解决农村代课教师问题的几条建议,形成了民盟四川省委参加省政协九届四次全会的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妥善解决农村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在四川省政协高度重视提案的同时,我意识到代课教师问题具有全国性,特别在西部地区是普遍存在的具体问题,只有中央下决心推动才有可能逐步解决。在当年参加全国两会时,经民盟中央同意我将提案转化为会上的口头发言。

  2006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联合颁布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国家编办给指标,国家财政出钱,以人均每年1.5万元的工资下拨,招聘合格青年担任特设教师,从事农村义务教育。随后,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各省(市、州)先后宣布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国家教师岗位的实施计划。

 

编辑:罗韦

关键词:义务教育 教师 四川省 农村 代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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