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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2014年02月12日 16:33 | 作者:陈社招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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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正让群众成为政协工作的参与主体、委员服务的对象主体、民主权利的保障主体;政协委员来自各界,植根群众,政协工作必须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好委员推动发展、服务人民、促进和谐的主体作用。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政协工作就没有落脚点,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履职就没有着力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价值观,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方法论,二者辩证统一于人民政协事业的伟大实践。郴州市政协提出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工作理念,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挥政协的独特优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现实路径。

  郴州市政协两个“主体”的具体做法是:

  一、 延伸网络,壮大政协工作队伍。目前,全市绝大部分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各选聘了一名基层政协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本区域的提案线索和社情民意。吸纳职能部门、民主党派、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参加到政协的资政智库中来,通过不同见解相互碰撞,产生智慧的火花,形成更加全面、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 搭建平台,拓宽民主开放渠道。扩大政协会议的开放度,主动邀请各方面、各行业的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代表旁听或列席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和有关协商会议,增加会上群众即席发言,直接听取群众意愿和诉求。政协开展的资政调研、视察活动、民主评议、提案征集、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在以政协委员为主体的同时,还邀请有关界别的代表、有关领域的专家、有关区域的群众参与其中,从而有利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在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研究有关问题,为推动相关工作形成广泛共识,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扩大政协工作的透明度,在主流媒体开设了“政协之窗”宣传专栏,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公开征集社情民意和提案线索,并邀请提供社情民意和提案线索的群众全程参与相关调研和督办工作,使政协工作的全过程有群众参与。

  三、 关注民生,丰富政协履职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深入开展“三进三出”(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出信息、出提案、出课题)活动;立足政协界别优势,组织开展届别委员“五送五下乡”等活动,组织开展实践两个“主体”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推动了全市政协系统两个“主体”活动的深入开展。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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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主体 政协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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