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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现小产权房将没收村公章

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召开 涉APEC区域按防暴标准监管

2014年02月15日 13:42 | 作者:文静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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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违建

    没收公章统一由乡镇代管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介绍,北京针对“小产权房”仍将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特别是对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业生态旅游休闲项目等名,行“小产权房”之实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认定和查处。

    陈刚表示,查处小产权房不仅要对建筑本身,还要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条。今年,要抓好村庄和中介这两个环节,对发现“小产权房”的村庄,公章统一收归到乡镇代管,对情节恶劣、以权谋私的村干部,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要积极介入,深挖背后的违纪行为。对从事“小产权房”交易的正规中介,工商、住建等部门要加大综合监管力度,暂停网签资格,顶格进行处罚。对黑中介和个人,一经发现要坚决进行处罚和取缔。

    陈刚表示,仍然新建、续建、续售或漏报、瞒报、拒报甚至放纵、纵容、庇护违法建设和“小产权房”的区县、街乡、部门,其负责人要被处理,对涉嫌渎职腐败的个人,依法查处,绝不手软。

    违建信息将入个人信用系统

    陈刚说,在治理违法建设方面,今年将采取“管新增”、“拆既有”、“建机制”三大措施。全市将加快建成覆盖全市的远程土地监控系统,做到“天上有卫星监测,空中有摄像监控,地上有人工监视,周边有群众监督”。

    陈刚表示,各区县要在去年上报台账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排查,对发现的账外违法建设要及时补录。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全市对发现的账外违法建设将纳入绩效考核,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上半年拆除任务总量不少于2013年下半年拆除总量。

    此外,本市将在区县层面探索建立市财政收益拨付与治理违法建设挂钩联动的奖惩措施,对违法占地突出的区县暂缓拨付土地出让政府收益。对个人,要加快将违法建设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立政府强拆的费用追偿机制,让违法责任人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和长远的信用损失。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建设 违法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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