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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策加强顶层设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2014年02月25日 11:30 | 作者:辛闻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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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近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与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政协》杂志社在全国政协礼堂联合召开“经济体制改革与顶层设计主题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出席并讲话。座谈会上,政协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发言针对性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现将座谈会上委员发言摘编如下。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 加强顶层设计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强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明确了深化改革的重点和要求。我谈几点想法。

    一、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角度看待深化改革

  (一)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30多年保持年均近10%的增长,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经过几十年探索,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存在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需要进行改革完善,力争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三)深化改革就是不断推动制度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要保持这一发展趋势,就要不断扫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使制度不断释放出活力。

    二、 准确把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要有效发挥先导、牵引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提供动力。这就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把两者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一)经济体制改革应当朝着扩大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方向进行。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当前,土地、资金、能源资源等一些要素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还不完善,必须积极稳妥地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市场越发展,越要着力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水平。政府与市场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必须与加强监管、提高效能同步推进,把该管的管到位,克服市场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为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经济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三)从实际出发,发挥政府推动市场发展的作用。我国文化传统和思想体系与西方有很大不同,强调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由于自上而下组织化、社会化程度较高,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也就要求持续改善社会制度,包括增大活力、竞争力和维护共同利益、稳定两个方面。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市场,是一个比传统自发的市场要求更高的市场,要有更大的活力,也要有更大的稳定性。

    三、 加强经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

  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防止改革“碎片化”,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解决好改革协调推进、动力不足等问题,都要求加强顶层设计。通过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化解分歧和阻力,寻求改革最大公约数,使改革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尊重实践经验和基层创新。一是从基层探索中获得启发和经验。二是广泛倾听基层意见和群众诉求。三是采取试点探索、循序渐进的方法。四是顶层设计要留出一些空间。

  (二)着眼全局,整体谋划,注重系统性、有序性、协调性、可操作性。一是突出系统性和全局性。二是明确改革的优先顺序。三是加强改革的协调配合。四是注重可操作性。

  (三)冲破思想观念障碍,借鉴吸收一切优秀成果。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历经几百年发展,积累了很多经验教训,形成一系列理论成果。加强顶层设计不能闭门造车,无视这些经验和理论成果。要认真分析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我所用。

  (四)发挥政协民主协商的作用,集聚各界智慧,凝聚改革共识。应有效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作用,就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协商讨论,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深化改革、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政协常委厉以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在理论上是个创新。《决定》中有几个重要内容,比如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这些会对下一段工作有很大推动。我想从观念上谈几个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资本力量的缩小还是壮大?按照资本来算,假定1000亿的资本,100%是国有,实际控制就是1000亿。假定50%比例就可以控股,那1000亿资本实际可控制2000亿,其实25%就可以控股其他小股东了。因此,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是国有资本力量的削弱,而是充实了国有资本,增加了控制面和实际可控制的资本数量。

  第二,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的好处在哪里?一是扩大资金来源。发展关键行业和新兴产业就需要增加投资,通过吸收非公有经济参股、入股,资金来源更广。二是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要遵守股份制的章程和《公司法》,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有利于国有企业“走出去”。混合所有制完全是股份制,也可能有外资参股,这对企业“走出去”是有好处的。四是国有企业资本雄厚、技术力量强,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种所有制的优点和长处都可以发挥出来。

  第三,鼓励民营企业发展非公有制控股的所有制企业,产权界定明确,也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民营企业已在探索实行企业员工入股,这也是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这里有一个理论问题需要搞清楚,财富、利润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既然利润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为什么利润全部归物质资本投入者所有,而人力资本投入只能够从工资支出部分中取得报酬呢?理论上讲,应该发挥产权激励的作用,高管人员、技术专家、职工都应该有。

  此外,还有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继续研究。比如,企业员工以什么价格入股?所持股份什么时候能卖,如何转让,是有限转让还是公开转让?职工的股份是否有继承权,是终身制还是可继承?等等。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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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改革 资本 企业 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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