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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协委员建言助推财税体制改革

2014年02月26日 08:29 | 作者:高峰 李凤英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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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高峰 李凤英)“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教育附加费、防洪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一家营业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中小企业,一年竟然要交上9种不同名目的税费。在近日召开的吉林省政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咨政协商会上,佟巨慧委员用自己的真实经历讲述了一家中小企业面临的沉重负担。

  围绕房产税、营业税改增值税、地方债、公车改革、资本市场、“三公”经费等问题,与会的24位吉林省政协委员及专家与省财政厅及省地税局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咨政协商。

  对于引起广泛争议的房产税问题,有关部门应该慎重对待。李忠玉委员建议,应该多从服务民众的角度来考虑制定房地产相关政策,尽可能保护普通群众的利益。

  “在营改增的过程中,包括财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应注重顶层设计,合理设计税收改革的行业,推出的时间和调整的税率,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刘晓峰委员建议,应多借鉴其它省市的先进经验,注重保护创新型企业,在有关税收政策上予以倾斜,通过税收改革进行有利的调控,让更多的实业企业、实体企业得到有效发展。

  高峰委员就地方债的成因及如何化解地方债作了分析。他建议,深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改制,把好的存量资产进一步盘活,并且规模化。

  委员们普遍认为,企业税费负担沉重,当务之急应该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并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出台具体实施措施,对中小企业承担的税费进行适当减免,为中小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吉林省 财税 体制改革 政协委员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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