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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

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14年02月26日 21:30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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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国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要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要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和问题,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正确对待民族差异。要切实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加大服务和管理力度,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正当权益。要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安宁和祖国统一。

  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西藏是我国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当前,进一步做好西藏工作,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打破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国家外交总体战略、营造有利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全党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西藏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做好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西藏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发展 少数民族 民族 民族地区 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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