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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

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14年02月26日 21:30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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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确保少数民族人民享有平等的发展权。长期以来,在党和国家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西藏的现代化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经济制度、经济结构和经济总量均实现了重大飞跃。

  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中央关心、全国支援和西藏艰苦奋斗相结合,在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注重发展社会事业,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具有区域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资源节约、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要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西藏农牧民占全区总人口的80%以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是衡量西藏发展战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也是我们在与分裂势力斗争中掌握主动的根本条件和基础。要着力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面临的突出问题,把体现农牧民利益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他们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既不能用停止发展来维系,又不能用破坏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的短期效应,只能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坚持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举,在发展中重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必须是积极、主动、动态的,而不能是被动、保守、封闭的,不能以保持脆弱的原始自然状态为由,拒绝一切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交流互动,阻碍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以教育卫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西藏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扩大开放、运用好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大支援西藏力度,努力加快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深入做好维护西藏和其他藏区社会稳定工作

  西藏的发展稳定和安全,直接关系到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

  要深入做好西藏和其他藏区工作,必须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涉藏外交和外宣工作,努力构建平安西藏。

  十四世达赖喇嘛及其政治集团是旧西藏落后的封建农奴制的总代表,是旧西藏政教合一的神权文化和宗教专制文化的总代表,是旧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资源的垄断者和既得利益者。要充分认识达赖集团的本质和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实现西藏长治久安建立在我们自己工作的基点上。要继续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要继续在藏传佛教寺庙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立藏传佛教正常秩序。

  促进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实现西藏的长治久安,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西藏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对西藏的广大干部来说,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发展 少数民族 民族 民族地区 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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