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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成委员建言

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突破口

2014年03月03日 09:38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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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直接要求,也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

     本报讯(记者崔吕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包含了300多项改革举措。在众多的改革任务中,其作用能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领域,且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总突破口或总抓手是什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认为,应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突破口。

  刘树成表示,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直接要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要求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体系。而在一整套制度体系中,最科学规范、最定型化、最具权威、最有效力的,就是法律制度体系。

  刘树成同时认为,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也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具有三个属性: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性、生产经营环境的竞争性、生产经营目的的趋利性。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保障市场正常运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好决定性作用,就必须依靠一整套法律制度体系,而仅靠市场机制本身、政府的行政命令、一般的政策规定都是难以奏效的。

  对此我建议,首先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表了一系列讲话,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其次,各地方各部门要拿出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的指示,各地方各部门要对其管辖事务是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行大检查、大总结、大梳理。无法可依的,要拿出加强立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有法可依的,要梳理出如何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样要拿出加强执法、司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刘树成表示。

  刘树成还建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各级领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局面,以保障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另外,还要持久、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法制教育进社区、进课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最后,要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长期以来,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诸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破坏生态环境事件频频发生等,之所以解决不好,最根本的原因是对其监管、打击和惩处没有法制化。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抓住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这些问题,集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力度,以取得明显突破,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刘树成说。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法律制度 深化改革 加强法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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