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统战理论 统战理论

协商民主与参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研究

2014年03月13日 16:23 | 作者:马锐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分享到: 

  协商民主是社会各政党、各阶层、各团体和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以及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政治参与,以适当方式通过对话、讨论、沟通、协调和妥协来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与利益诉求,最终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或各方都可接受的方案,以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和共同目标最优化。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提出在这一制度下,将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对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起到重要引领作用。

  一、 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参政党的作用发挥

  协商民主在我国的政治发展进程中,经历了从政治文化的熏陶到实践和理论的飞跃。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先秦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和而不同的思想,闪耀着协商理念的光芒。秦汉以后的历代皇朝中,政治需要协商、讨论、辩论和批评的传统一直沿袭。如在历代朝廷的官制中,均设有言谏官或言官制度。他们的职责就是不治而议,批评朝政之得失。我国这种传统政治文化基础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和确立提供了良好的文化背景。封建帝制被推翻后,政党政治得到了发展。1905年,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成立,1921年,中国第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针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诞生。

  就在中国政党蓬勃发展期间,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在西方学术界的逐步兴起,特别是在政党协商中,这一民主形态被广泛推崇并发挥作用,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开始将其引介到中国。在中国民主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讲协商民主与中国政治实践联系在一起,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合作,战胜了各种困难,迎来了新中国。1949101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建国,成为中国政党协商民主的开端。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协商民主的形式日益丰富和发展,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954 年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1982 年通过的《宪法》则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政治协商制度的地位;198912月中共中央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了中共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一个参加、三个参与” (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确立为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19933,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序言,政党协商民主从此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20043月,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根据新的宪法修正案,再次对《章程》进行了修改。20052月,中共中央正式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协商民主进一步规范化。2006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并列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在具有重要影响的文件中提出来,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创新与突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可以说,随着经济社会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日趋成熟和完善,其结构和功能逐步得到加强。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协商 参政党 民主 中国共产党 政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