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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业污染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2014年03月25日 10:31 | 作者:王颖春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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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减排、治理环境污染的战鼓再次擂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节能减排和治污倚重的应是市场,应以市场之剑劈开治污死结。其中,在工业治污领域大力推进第三方治理、在公用事业领域深化PPP(公私合作)改革,应当成为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相关统计显示,我国工业污染占总污染的70%以上,但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比例只有5%左右。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缺乏社会责任和有效监管,工业企业自觉控污减排的意识比较淡薄。更主要的是,目前我国工业污染治理仍沿用“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治理问题,但受专业技术所限和执法不严的外部环境影响,许多排污企业难以做到达标排放。一些企业即使能做到,也因成本高昂而不得不放弃。

  破解这一死结有两个办法。首先,在国际上,工业减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即排污企业以合同的形式通过付费,将产生的污染交由专业化环保公司治理。排污企业由于采用专业化治理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政府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对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刺激了环保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可谓一举三得。

  从排污企业的立场来说,作为支付治污费用的一方,实现治污责任的转移是其将治污设施交给专业化公司管理的原始动机。如果不解决责任转移问题,则排污企业对专业化治理的积极性将大打折扣,因为不管其是否严格履行合同,都会承担违法排污所涉及的责任。有鉴于此,实施工业污染第三方专业化治理,首先需要打破“谁污染,谁治理”的固有模式,推行“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使专业化的环保公司帮助排污者进行污染治理,代行治污之责。

  其次,应当在公用事业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无论是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还是土壤污染,都需要建设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基础设施长期以来由政府财政支持投资建设,由国有企业经营。政府投资存在浪费严重、效率低下等弊病,全社会对基础设施的巨大投资需求难以仅靠政府投资满足。政府大量、持续地发行国债或向银行借贷,势必增加政府债务风险。

  就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而言,PPP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改制、股权转让;二是政府设立特许经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通过BOT、TOT等模式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国资委控股央企及国企以PPP模式开展基础设施项目时,普遍要求参股超过50%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环保类上市公司也倾向控股项目公司以便合并财务报表。有鉴于此,应结合此轮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在公用事业领域可考虑将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引入社会资本,保证民间环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需求。

  此外,考虑到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PPP项目主管部门,建议地方政府指定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PPP项目工作的开展,使项目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不仅便于公私合营双方谈判,也可避免政府部门内多头管理、工作推诿、项目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弊端。

编辑:罗韦

关键词:治理 工业污染 排污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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