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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什老轨:从“补血”到“造血” 用生态补偿让民族地区打破“资源诅咒”

2014年03月27日 10:16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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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地区往往是我国的生态功能区,既富集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同时生态环境系统也非常脆弱。我国22个限制开发区域中,有19个在民族地区。但由于相关制度尚未健全,许多资源环境经常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一定程度上使投机者有机可乘,在资源环境领域出现了“搭便车”、“公地悲剧”、“资源拿走,污染留下”、“财富拿走,贫穷留下”等问题。

  作为生长在民族地区中的一员,全国政协常委、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阿什老轨对此深有感触。“凉山州水能储量占全国的15%,矿产资源也得天独厚,更是‘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然而,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的凉山,采取了梯度推进式的非平衡发展战略。当凉山以低廉的价格,为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给予巨大的能源、资源支持之时,凉山昔日茂密的森林已不存在,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此外,一些东部污染企业在招商引资的旗号下大量涌入凉山,更加剧了凉山环境的恶化。”

  如何让民族地区群众增收避开“资源诅咒”效应,让经济发展脱离生态破坏的怪圈?在阿什老轨看来,解决这一问题的症结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让丰裕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群众增收的资源保障。

  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的“输血”,即通过中央财政给予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但阿什老轨指出,目前中央财政给予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更多的是对地方财政在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一种肯定与支持,对生态保护做出重大牺牲的群众未给予补偿。而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的设立,受损主体不仅仅是地方政府,农民、社区所受到的损失同样存在。他建议这种补偿不仅应针对地方政府,还应对区域内群众和企业采取一定的补偿。

  除了“输血”,阿什老轨认为更重要的是建立起“造血机制”,即通过“碳汇交易”,生态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资源开发等方式切实增加群众收入。

  以碳汇交易为例,由于民族地区林草植被丰富、森林蓄积与生长可吸收大量二氧化碳,碳汇交易可以使该地的生态服务价值通过市场实现其经济价值,改善群众的生存条件。

  积极推进的生态建设项目也可以带动群众增收。数据显示,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长江上游、江河中上游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不仅为国有职工提供20.53万个就业岗位,还通过森林管护、国有中幼龄林抚育、公益林建设等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通过实施专业和承包管护、分组管护、家庭生态林场管护、林农直管、承包管护、共管与联管等形式,当地群众也可参与其中,实现农民社会就业、增收、生态保护“三赢”格局。

  此外,在自然保护区建设中,也可以与当地人发展结合起来,让自然保护区成为当地人就业增收的重要载体。例如,将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与实验区的森林管护、巡山护林等任务分配到周边社区;创造条件让周边参与社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允许有限利用缓冲区内非木质林产品资源;鼓励当地群众参与旅游资源开发的特许经营收益分成,如门票收入分成、从事景区内保洁等。

  同时,在生物资源利用上,民族地区享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阿什老轨建议应鼓励林区群众持续利用非木材类生物资源,地方政府应加强品牌建设与保护工作,积极推动生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让生物资源开发成为群众增收的重要载体。(王硕)

编辑:罗韦

关键词:生态 民族地区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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