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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小农户的家庭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

民进广东省委会: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4年03月31日 16:52 | 来源:民进广东省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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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新背景下,如何解决小农户的家庭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既发挥家庭经营的优越性,又使之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成为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竞争力,农民致富,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我们认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必须把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首要任务。在坚持农业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加快构建集约化的家庭生产经营与产业化的合作服务经营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为此建议:

  一是要实行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联动推进的战略,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造有利的经济社会条件。要坚持一手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手抓社会主义新城镇建设,要把握以人为本城镇化的正确方向,推动新市民建设新城镇的城市化新思路,加强公共服务,优先推进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医疗服务和职业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让更多农民带着工作、带着资本、带着保障进城,使农民工有条件在城市安家落户,让大量已经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成为社会主义新城镇中安居乐业的新市民,从而为加快农地流转、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家庭经营的集约化创造社会经济条件。

  二是要加快完善农地流转机制和新型农民的培育,促使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成为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通过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建立更加规范的农户承包地的流转机制,形成有利于促进农地流转优先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集中的新政策。同时,要鼓励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年轻力壮的新型农民专业从事现代农业,并通过加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技能的职业培训和全面实行免费就读农业大中专院校的农业技术和管理专业,加大农业财政、信贷、保险的支持力度,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的合格生产经营者,承担起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三是要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和培育,使他们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产业化合作经营服务层次最重要的主体力量。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重点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农产品加工能力、农产品品牌营销能力和资金互助合作的能力,形成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合作机制。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一般农业龙头企业更加优惠的政策,允许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连锁经营和资金互助社,对合作社兴办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减(免)税或退税的优惠。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并加强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能承担起产业化合作服务职能,成为带领家庭经营农户与国内外大市场接轨的服务载体。

  四是要建设服务型的村级基层组织。在新的形势下,应该以建设服务型的村级基层组织为导向,使这些基层组织成为引导农民、服务农民的一支重要的组织力量。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原书记吴仁宝所言,改革前搞单一公有制的结果是表面上人人都有,实际上大家都没有,如果只搞个人私有,必定是一部分人富有,还有一部分人没有,只有公有私有合作共有,才能什么都有。因此,我们下一步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把发展壮大村社集体经济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服务型的村社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方向,加快转变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和经营机制,不断创新为农服务的机制,增强为农户服务的能力和手段。进一步转换集体的经营机制,建立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机制,创造集体经营与家庭经营和民营经济互促共进的新优势。充分发挥村社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带领社员群众合作发展现代农业,联合走上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农业 经营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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