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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省级医改办未“搬家”到卫计委

2014年04月13日 12:3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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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医改办从国家发改委划入国家卫计委不满一年即出现折返传言,地方医改办首轮调整还在进行中即陷入两难。

  新京报记者梳理全国31个省级医改办设置,15个依旧设在发改委,设在卫生部门的16个中,多数是因为去年以来的机构改革,从发改委划入新组建的卫计委。

  如甘肃省,就在今年3月份国务院医改办折返发改委传言正盛时,刚将原本由甘肃省发改委承担的省医改办职能,正式划入省卫计委。

  而据北京市政府人士透露,随着去年底北京市卫计委的组建,市政府也拟将设在市发改委下的市医改办,划至市卫计委。但至今,正在制定中的北京市卫计委三定方案,暂未考虑医改办设置。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决定的改变,亦与传闻中央层面重新讨论国务院医改办的机构设置有关。

  一位地方卫计委官员担忧,若此番将国务院医改办重归国家发改委,那么接下来,很多省份原本为统一行政架构而刚刚调整到位的省级医改办设置,将再次与中央错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坦言,中央和地方之间,机构设置不统一,确实会对政令的上通下达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改革部署的传达和实施。

  错位

  多地医改办仍在发改委

  去年930日,广东省卫计委挂牌组建。仿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架构,广东省医改办同样从省发改委划至省卫计委。

  而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山西、浙江、河南等省卫计委虽已组建,但医改办并未随之划入,而是仍设在省发改委。

  有地方卫计委官员坦言,地方医改办已很难从发改委剥离,即使行政命令强制划入卫计委,原有的资源、人力也很难一起过来。未来,仅靠卫计委下的一个体改处,根本难以协调发改委、财政厅这样的强势机构。

  广东卫计委挂牌时,时任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在微博上公开直言,医改办划入卫计委下的一个处(体改处),意味着医改办的权威性、协调性、公正性或将变弱。深化医改将越来越难

  梳理过去几年,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在具体医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也许能感受到,不同部门之间的分歧,因医改办设置错位而凸显。

  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例。去年1125日,已划入国家卫计委的国务院医改办通报全国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结果,称仍有地方未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存在二次议价行为。意即不支持地方药品招标过程中的二次议价行为。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药品集中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与供应商第二次谈价,并通过再杀一次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有业界人士指出,二次议价是市场行为,能够将药品暗扣变为明扣,从而真正挤压药价水分

  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等七部委就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但此后,二次议价一直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存在,上海的闵行模式、苏州的常熟模式均被业界视为二次议价

  有行业媒体报道,就在去年11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在医药价格座谈会上,明确表态支持二次议价

  不过,就在上周,回应国务院医改办折返发改委传言时,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也主动提到药品招标采购,称国家卫计委今后将开展研究,把过去没有明确的一些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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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改办 地方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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