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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诚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部分地方阻挠失信调查

2014年04月15日 14:32 | 作者:李劲峰 任卫东 闫祥岭 王晓洁 |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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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旺,政无信不治,国无信不稳。当前,我国由于信用缺失造成的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等现象屡见不鲜,人们深受其害。

  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就在两会召开前一个多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无论是总理的表态,还是纲要的内容,都向外界发出一条明确信息:中国在未来几年里将会出重拳、下猛药,用综合手段整治失信乱象,把不诚信者列入黑名单,让其为不诚信行为付出“处处碰壁”的沉重代价。

  本刊特选择法院系统失信“黑名单”制度与北京市“机构实名制”两项探索实践,进行典型剖析,分析和探究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面临的困难以及相关的对策。

  “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个人信息上了“黑名单”、申请信贷受限甚至面临司法惩处,这些措施让不少原本抱着“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心态的老赖们,纷纷主动履行偿还义务。这些法院系统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后带来的新现象、新变化,引来社会各界的关注。

  编织信用体系监督网,以“黑名单”治老赖

  长期以来,一些当事人恶意欠债不偿,拒不履行义务,即便由法院判令被告偿还相应债务,也往往因人员难找,财产难查等原因而无法执行,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一大难题。

  湖北武汉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罗敦顺告诉半月谈记者,执行难背后实质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导致老赖们层出不穷。

  看到拖欠自己货款长达6年多的老赖被法院曝光后,武汉市江夏区居民陈世祥再次燃起希望。陈世祥说,7年前包工头向某找他购进7.2万元水泥,货款一直不付。即便区法院判决向某偿还,向某也一直以各种借口搪塞,导致陈世祥小本经营的水泥店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关门停业。

  为老陈带来希望的,是法院系统近期针对老赖采取媒体曝光、司法限制等措施的“黑名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明确,各级法院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公众也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进入最高法网站,输入自然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即可查验其是否进入最高法的“黑名单”。记者搜寻广东省内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时看到,一些区镇政府名单也赫然在列。

  罗敦顺介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制度,能使老赖们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形成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监督网,督促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今年2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执行局内,一位曹姓男子提着现金急切要求偿还债务。原来,曹某10年前在上海读研期间,曾在一家银行办理两笔助学贷款,约定按月还款,但到毕业时,曹某却不见踪影,拖欠银行1万多元本金一直没有偿还。此后,曹某辗转上海、江西、浙江、山东多地,在一家高校当上副教授,银行和法院却一直苦于无法找到曹某的下落。

  曹某来还款的原因是他被列入“黑名单”。由于受到信用惩戒,曹某不仅职称评定受阻,而且贷款买房也遭遇阻碍。如此,他才迫不及待地从山东乘高铁赶到上海履行债务,且不断请求法官,尽早将其从“黑名单”上撤下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最高法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个月内,公布的近5.6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中,有1669名因主动偿债被移出名单库,有近20%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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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 体系 信息 建设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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