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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协协商座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

2014年06月10日 10:44 | 作者:张原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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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政协协商座谈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

  “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对得起子孙万代”

  本报讯(记者张原)“历史是根,文化是魂。面对快速城市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天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如何在发展的大环境下,处理好众多历史文化遗存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是党和政府面临的严峻课题。”6月9日,天津市政协围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

  天津是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天津现有不可移动文物共计2082处,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6大类型,且得天独厚地拥有以长城、大运河、明清海防三大工程为代表的跨区域的大型文化遗产。此外,天津拥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达975处,赢得了“近代百年看天津”的美誉。

  天津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认为提高历史文化保护水平责任重大。市政协把这个问题作为今年履职重点,市政协文史委组织专家、委员在天津有关区县进行了深入调研。市政协召开此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希望为深入挖掘天津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推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由于历史文化遗存种类多样、层级多样,保护责任部门不尽相同,除了文物部门外,还涉及市建委、市文物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在城市拆迁、旧城改造与规划过程中保护规划不当,导致一部分具有历史风貌、地域特色的建筑被拆除和毁损。”崔志勇委员提出,实现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目标,最主要任务是完善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调控机制和组织规划,使其不仅得到充分的保护,而且得到充分的利用。

  “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历史文化遗迹?让人痛心的是,随着传统村落消失的还有大量的古老建筑、独特的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城镇建设与历史文化传承的关系,真正使城镇具有较高品质、个性化,真正把老祖宗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继承好、保护好、利用好,使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相得益彰。”胡有刚委员调研了西青区第一大村当城村。目前,当城村宋元时期文化堆积丰富,村内保留有大量清代、民国时期古建筑,但该村已列入示范小城镇试点,正进行第一期的拆迁和集中建设。胡有刚委员呼吁进一步提高当城村遗址的保护层次,尽快将其列入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责任和类别,强化保护措施。

  会上,来自文保一线的委员、专家学者还就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历史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加强青少年乡土历史文化教育、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区县文物管理机构等问题提出建议。

  “历史文化名城不可复制再生,弥足珍贵,一定要保护好,不可过分商业化,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要对得起子孙万代。”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说,市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智库优势,抓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促进全市形成合力,统一共识,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把天津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工作引向深入。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历史文化 保护 利用 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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