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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挂职副市长朱永扬聚众大吃大喝被立案查处

2014年06月19日 15:42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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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30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云南进行了巡视。2014年2月13日,中央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四个方面要求和建议。省委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实行省委书记、省长负总责。当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和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从严强化‘一岗双责’和‘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整改情况: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剖析一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内容不清楚、有关要求不落实、有关规定不担当等问题。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4次专题听取省纪委汇报,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案件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省委举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对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规定。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全省16个州(市)和84个省直部门,开展了2013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

  2.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切实增强责任制的约束力和威慑力”整改情况:省纪委着眼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整合内设机构,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功能,充实办案力量,将原来参与的172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5个,进一步集中精力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修改完善“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 关于“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一切腐败行为零容忍”整改情况:今年以来,省纪委已召开3次书记办公会、4次专题常委会排查案件线索,听取初核进展情况汇报。省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实行包案督办制度,全省办案力度持续加大。一季度,省纪委机关初核88件,其中,立案6件,初核了结13件,进一步核查69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54件,同比增长60.1%,其中,厅级干部8件,同比增加7件,县处级干部51件,同比增长88.9%。

  中央巡视组转来的案件线索中,目前已有8件经查实予以立案;对列入初核的28件线索,省纪委正抓紧开展初核工作。

  4. 关于“加大对腐败案件高发性、领域性等突出特征的分析研判,注重源头治理,开展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征用、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中小学国家专项困难生补助等专项整治,努力遏制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态势”整改情况: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源头防治具体任务。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继续整治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开发、卫生医疗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近两年立项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开展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督促基层国土部门严格履行征地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全面启动了2014年度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计划项目编制汇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建立评审专家公开摇号制度。加快“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县级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抓紧推进省和州(市)两级平台建设工作。深化完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一季度,全省受理群众诉求35559件,办理35044件,群众满意率97%。

  严肃处理了广南县10所中小学挪用国家专项困难生补助金的问题,总结分析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从3月底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5. 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委巡视工作”整改情况:调整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组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每轮巡视中和巡视后,省纪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汇报,省委巡视办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省纪委案管部门。以现有7个省委巡视机构为基础,在不增加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整合力量,再组成3个巡视组,共有10个巡视组,于4月初开展了第一轮对6个州(市)、8个省直单位的巡视。从今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3轮的巡视,以五年为一周期,实现对全省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6. 关于“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生活作风问题,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建立常态化提醒谈话制度,一有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整改情况: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廉、任前廉政谈话和省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地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州(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一述两谈”制度。4位州(市)委书记、4位省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在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述廉;党委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由纪委廉政谈话后再下发任职通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正在抓紧开展抽查核实相关准备工作。

  二、 加强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

  7. 关于“立足云南实际,始终聚焦‘四风’,认真解决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落实、文山会海、吃喝玩风等突出问题,全力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解决“三难”“四多”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减少文件数量、控制发文范围,确保今年各类文件数量在去年大幅精简的基础上再压缩。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今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活动计划,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制度和会议经费预算管理,截至目前,以省委名义只召开了11次会议,其中8次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做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不出席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不要求州(市)领导参加;除综合性会议外,专题会议只是分管的省领导出席,其他省领导不再陪会。对省级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6月底前将向社会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今年以来,省一级无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压缩1/3以上。完成了节庆论坛展会普查摸底和清理工作,取消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161项。出台《云南省检查考评工作规定》,省级各类检查考评项目由2012年20项精简到9项。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常设项目从原来的102项调整为89项。认真对照省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狠抓46项整治措施落实,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八种现象,着力解决“车轮上的铺张”等七个重点问题。

  立案查处少数省直部门人员参加境内外“豪华培训班”花费巨资的问题和昆明市挂职副市长朱永扬聚众大吃大喝等问题。

  针对一些地方热衷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提出“城市亮丽转身”,大拆大建,“前任挖地栽树、后任挖树种花”等问题,加强对昆明市等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纠正城市建设发展中一些干部存在的急于求成思想和规划研究不足、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体现以人为本,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

  8. 关于“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并形成长效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期化”整改情况:狠抓中央和云南省正风肃纪相关规定落实,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烟花爆竹等。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点名道姓曝光违纪典型。建立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月报制度,一季度共曝光12批49起违纪典型,全省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791个,处理104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4人。制定了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去年3月以来,全省无新批准或新开工建设机关办公楼项目,目前未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省级领导干部带头调整清理办公用房,应调整1370.83平方米,已调整1343.5平方米。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整改超标办公用房235918平方米。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先审批、后采购制度,核定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推行一般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对因公出国(境)实行出访计划、人数和经费三重控制。从今年起,在互联网上全面推行“三公”经费公开。大力清理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做到了全面清理私人会所会员卡“不漏一人、不留一卡”,全省2.2万名处级干部、18.1万名乡科级党员干部作出承诺。

9. 关于“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改进完善干部下基层与群众‘三同’工作”整改情况:印发了《云南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和《云南省干部随机调研制度》,调整理顺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挂钩点,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联系点和扶贫联系点合二为一,省州县三级联系点不重合、不扎堆,企业和高校主要做好本单位联系群众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省委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访,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接待群众来访或下访。省、州(市)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县处级领导干部应经常深入基层开展随机调研。其中,省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住村1-3天,州(市)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住村2-7天,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每年住村3-10天。每次住村走访2-3个村民小组和3-5户群众,提倡自带行李住村委会。实行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常务书记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指导员选派为行政村(社区)常务书记,变干部为农民,将“三同”体验融入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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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昆明市挂职副市长朱永扬 聚众大吃大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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