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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点省市司改启动 小步向前 全国政协党派中央多次调研

2014年07月04日 09:15 | 作者:王峰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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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省的司改渊源

  相对于广东和上海,其他4个试点省份,则或者具有地域优势,或者在某项具体改革中深耕多年。

  早在去年9月下旬,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到湖北咸宁、武汉、宜昌等地视察,明确要求湖北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这被《湖北日报》评为2013 年度湖北政法十件大事之首。

  湖北省检察院较早开始了主办检察官责任制改革,已在62个检察院展开了试点。今年3月3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率京津沪检察机关负责人到湖北黄石调研,主办检察官责任制亦是调研重点。

  2013年12月,一场规格颇高的司法改革高峰论坛在武汉举行,《湖北日报》的报道称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司法领域的第一次高端论坛。“但不应把这次学术会议和政策动向过多联系。”一名参加了这次论坛的北京学者告诉记者。

  在公布吉林为司改试点之前半个月,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长春召开,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作了“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主题报告。

  万鄂湘曾任最高法院副院长,他在会上介绍,3月以来,民革中央调研组分赴京粤渝鄂沪等地,形成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还应邀在会上作了专题报告。

  一名全国政协系统人士告诉记者,“各民主党派每年召开四次常委会,至少会在京外安排一次”,至于会议地点的选择,“综合各方因素考虑”。

  “司改试点选择海南,推进会相对容易。”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海南建省晚、规范迟,司法体制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要抓住此次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机遇,提前考量司法体制改革”,今年3月5日,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在《中国审判》撰文称。

  他在文中介绍,要结合省直管县体制特点和海南法院总体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大胆推进,先行一步,争取提前完成改革任务,形成特色经验”。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海南省委在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推动全省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但此次改革提出的7个政策导向,要在每个试点省市铺开,而不是在某个试点单搞某一项改革。”王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试点的改革脚步可快可慢。在今年5月省级政法单位负责同志培训班上,青海省高院院长董开军就表示,司法改革落实起来很复杂,特别是像青海这样的复杂地区,“要认真摸清底数,吃透中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

  司改层级提升

  “试点是已被普遍采用的司法改革方法论。”徐昕说。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试点 改革 司法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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