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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政协“回炉”处理82件非“A”类办理提案

2014年07月07日 09:53 | 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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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都]政协“回炉”处理82件非“A”类办理提案

  (通讯员邓莉、艾杰)“这些提案虽已答复完毕,但不能算是办结。接下来,我们将对全市上一年度所有非‘A’类办理提案进行全面清理,列出跟踪问效清单,进行再交办、再督查,确保每一份提案都能得到真正落实。”近日,宜都市提案办理督查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卫一边翻看2013年《提案办理一览表》,一边强调说。

  “向满意提案要落实”是宜都市政协回应委员期待,强化问题整改的又一力举。2013年,宜都市政协审查立案188件提案,其中落实和基本落实提案106件,占56.3%;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落实的80件,占42.6%;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落实的2件。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为96.81%。落实率与满意度相差甚远。

  据了解,市政协每年都会有部分提案被贴上“拟采纳”或“计划采纳”的标签。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及新一轮提案工作的开始,这些“计划办法”中的提案因无人问津,便与“A”类提案一并成为档案被束之高阁。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这一现象被委员作为问题提出:自己精心撰写的提案,在承办单位一句“拟采纳”之后就没了下文。提案中反映的情况“办得怎样、何时办结”没有着落。希望市政协能够建立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机制,加强对“未办结”提案的后续督查,使委员提交的提案都能得以落实。

  这一建议得到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决定将提案办理“落实率不高”作为“四风”问题整改的重点迅速予以落实。在充分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的基础上,很快,一份关于《政协提案办理“跟踪问效”暂行办法》的文件,以“两办”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了。

  《办法》以提高提案办理落实率为核心,将上一年度办理结果为“正在办理”、“计划办理”和评议为“不满意”的三类提案作为“跟踪问效”对象,并对问效程序、结果反馈及考评运用作出明确规定。《办法》同时要求,提案承办单位要围绕“建议采纳、观点借鉴”向提案人说明提案采纳程度;围绕“安排部署、规划制定、具体实施以及向上级争取”等方面向提案人说明提案落实进度。

  市政协每年组织委员对提案“跟踪问效”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直接用于全市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之中。目前,宜都市2013年82件非“A”类办理提案全部“回炉”进入再交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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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提案 办理 市政协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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