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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科学发展

2014年07月09日 09:06 | 作者:吴英文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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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科学发展

  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这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基层政协组织,要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实践探索,着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科学化发展。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协商民主流程。发展协商民主,关键在于建立和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基层政协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科学设计,不断促进协商民主常规化、长效化。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真正将政治协商“三在前、三在先”原则纳入议事规则,真正做到重大问题不经民主协商,党委不决策、政府不实施。健全年度协商计划形成机制,党委、政府、政协研究制定年度协商计划,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协商主题,确保协商民主始终在筹备充分、运作规范、程序严谨的机制中运行。

  紧扣发展大局,提高协商民主质量。基层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把准脉”、“建真言”。一要围绕党政工作中心来“命题”。始终把党委、政府的主导性与政协的主动性紧密结合起来,以党政中心工作、重大任务、重要事项为焦点,确保协商选题同大局合拍、与发展同向。二要围绕基层政协优势来“审题”。在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时,要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沟通,把握关键,以“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及”为着力点,凝聚各方资源,形成协商合力。要依据基层政协组织架构优势,重心前移,汇集民生诉求,聚焦群众关注点,推动协商民主更加接地气、增底气、显生机。三要围绕群众关注点来“破题”。要把委员专业性、界别代表性以及群众的广泛性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各界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途径,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探索邀请群众走进政协,拓展群众应邀参加政协会议、及时了解政协调研及提案办理等工作的新路径,通过政协协商增进社会共识,确保协商有较高质量。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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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民主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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