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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 让母亲河持久造福子孙后代

2014年07月09日 10:50 | 作者: 江 山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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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在综合国家相关部委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通过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以国家法律为核心、国家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法规相配套的长江流域综合管理法规体系。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可考虑在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调理国家行政法规的基础上,经实践、整合、修改、补充、完善,最终制定并出台涵盖长江流域各个方面综合管理的国家法律。

  创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水权配置体系和水权交易制度

  已经公布的资料显示,长江的污染状况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象:森林覆盖率下降,泥沙含量增加,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枯水期不断提前;水质恶化,危及城市饮用水等等。对此,严隽琪指出,“我们必须走绿色生态建设之路,共同保护好母亲河,如果形不成这个共识,没有好的具体的管理措施,必将祸及当代和子孙后代。”

  调研组在攀枝花走访调研中发现,攀枝花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气候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为旱季,季节性缺水十分严重。同时,水资源管理的办法、手段不能满足现代水资源的管理需要,总量控制及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量管理体系不完善,节约用水行为规范还没有全部实行,用水效率低,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矛盾。另一方面,以有机物污染为特征的江河水质污染十分突出。

  一边缺水,为解决吃水问题投资千亿元,另一边,水资源的低效使用、跑冒滴漏等浪费十分严重。

  调研组认为,造成这些现象和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现有的涉水事务管理涉及部门众多,流域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和综合性,流域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可行、高效的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和流域统一管理机制尚待建立。

  同时,调研组也发现,目前,因为水权、水价、补偿、融资等经济政策不到位,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需要逐步建立或完善相关经济政策。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长江流域 水资源保护 调研 水资源 生态 民进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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