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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绝不能让农民两手空空进城

2014年07月18日 08:28 | 作者:王慧峰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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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绝不能让农民两手空空进城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无疑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向来被认为是诸项改革中的一块名副其实的“硬骨头”,城乡利益失衡格局的固化不断阻碍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操作层面而言,户籍制度改革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统筹考虑,又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在他看来,关于本轮户籍改革制度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或者说改革大方向,早在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颁布的《决定》中就有明确表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此次意见特别强调了政策的落实,例如针对户籍制度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提出“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充分考虑能力和可能,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

  迟福林认为,“因地制宜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这一提法在当前形势下理性、务实,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可行的措施。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两项配套改革至关重要。”迟福林表示,户籍制度改革,一定要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因为我们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其实是两元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如果仅仅是作了户籍制度改革,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没有配套,户籍制度改革很难取得成功,“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可以有差距,但底线要公平,制度要统一”。此外,他强调,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财产权的改革。“农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土地财产权的保障是户籍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条件。绝不能让农民两手空空进城。”他说。

  关于改革预期,迟福林心中有自己的时间表:1~2年内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在中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除了某些特大城市外,其他大中城市的户籍制度基本放开,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5~7年内,全面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

  迟福林还建议,尽快建立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制度,同时防止居住证制度成为农民工在流入地落户的新限制,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的“大部门”体制和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户籍 制度 制度改革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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