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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协委员提案助推医疗纠纷处置进入新阶段

建立具有中立性、法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第三方调解平台

2014年08月25日 08:48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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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政协委员提案助推医疗纠纷处置进入新阶段

  司法介入强化“第三方调解”中立性

  本报讯(记者吕东浩)“这件提案我必须亲自答复,给长期关注我市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的政协委员一个交代。”8月20日,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金涛在市政协向相关提案人表示,针对以往医患双方难以自行协商一致以及行政调解公信力不强的问题,大连已确定由市司法局牵头,建立具有中立性、法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第三方调解平台,畅通依法调处医患纠纷的渠道。

  “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近年来,医疗纠纷恶性事件频繁发生,“医闹”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不良导向,引起了大连市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2010年1月,市政协医药卫生界委员经过广泛调研,提交了《关于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的界别提案,推动大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1月8日正式挂牌运行,为医患双方搭起一个互信平台。随后,委员们又围绕进一步推进医调委工作连续3年提交界别提案。委员们建议:通过颁布“市长令”或地方性法规,确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优先原则;调整医调委构成,让其处于独立第三方的位置;完善与第三方调解机制相适应的医疗纠纷责任保险制度,为调解结果直接进入理赔程序建立保障。

  据不完全统计,大连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约有500多起,而医调委一年受理的调解纠纷仅占实际纠纷的10%。“应让第三方调解真正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之外。”今年年初,市政协委员吴非提交提案指出,目前大连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仍是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有悖于“第三方调解”的原则,难免存在纠纷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不够、缺乏法律保障、公信度较低等问题,导致实际效果并不明显。为此,吴非建议转移调整职能,将原来由卫生行政部门主导的医疗纠纷调解职能调整到司法行政部门,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申请地方立法,进一步保障其在法律、法规框架下正常运行,并积极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尽快立法实施。

  “经过多部门调研论证、合力协作,提案办理工作已经有了明显进展。”刘金涛告诉吴非委员,大连市委、市政府7月21日出台《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由司法局负责医调委的日常事务管理,充分整合司法、公安、法院、综治及卫生等资源,并形成合力,发挥公平、公正和依法调解的优势,进一步强化“第三方调解”的中立性,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将加紧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合法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医疗纠纷 大连市 提案 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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