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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2014年08月28日 08:57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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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明金常委代表民建中央的发言:

  健全体制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郝明金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出台“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年多来,“八项规定”严格实施,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取得了实在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然而,作风建设非一日之功。有的地方和部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扎实不深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心存侥幸,缺乏持之以恒抓落实的思想;有的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变换不同手法,为“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玩“捉迷藏”。作风建设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八项规定”必须长期坚持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为此,我们建议:

  一、 健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理想信念教育今后要成为常态,固化为制度,常抓不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仍要继续坚持,通过党校、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接受理想信念教育,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成为常态,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理想信念问题变为作风问题,作风问题成为腐败问题。

  二、 健全组织领导制度。一是要领导带头,一级带动一级,一人带动多人,自上而下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加强领导,党委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负相应的责任。各级党委和主要负责同志对作风建设和落实“八项规定”中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点案件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部署和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

  三、 健全群众参与监督制度。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开展任何工作最为有效的方法,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和落实“八项规定”,就要继续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和工作方法。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设立更多的举报信箱、网站等,欢迎群众参与,鼓励社会监督,提倡实名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和报复行为。

  四、 健全问题查处追责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风”问题一旦死灰复燃,必将前功尽弃,贻害无穷,失去党心民心;二是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在“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特别是时至今日“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坚决地予以查处,更加严肃地做出处理,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教育本人,警示大家。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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