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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大会发言(摘登)

2014年08月28日 08:57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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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小燕常委代表农工党中央的发言:
  民主党派作中国共产党的挚友、诤友

郑小燕

 

  反腐倡廉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不断增长,期待不断升高,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挚友、诤友,应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性的契机,不辱使命,为中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支持与策应。

  第一,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党际协商制度建设,使中共党内监督和参政党民主监督在制度上相互衔接,形式上相互配合,内容上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和有机统一体。建立参政党与执政党纪检部门的会商制度,中纪委可就一些与民主党派所联系界别有关的案件听取党派意见。在民生和司法等领域,利用党派专业人才优势,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中共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查找和纠正有关“四风”问题时,要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继续落实好重大组织人事安排前,中共组织部门征求党派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使参政党通过政协平台更好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各级政府应主动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纳入政治协商范畴加以充分讨论。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国家和地方重大建设项目,应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在政协广泛协商、听取意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不断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第三,通过制度保障做好参政、议政两项工作,拓展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广度。在参政层面,完善对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和实职安排。建议在与反腐倡廉工作相关的监察部、审计署、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以及事关民生的部门,进一步配备党派成员实职领导干部,可考虑适当突破现有配备比例的限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成员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积极作用,有效参与到国资监管工作中来。

  在议政层面,进一步完善民主党派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议题设置方式,以中共中央提出民主协商计划设定的议题为主,民主党派也可以根据研究成果提出协商议题;完善协商及其结果监督程序,对中央领导批示的民主党派建议,应设立和完善建议的跟踪、落实和反馈机制。

  第四,在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探索民主监督新机制新办法,拓展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深度。一是在政府重大决策前的关键环节,可发挥民主党派地位超脱的优势,从第三方立场,对决策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二是可发挥民主党派联系面广、专业性强的优势,在一些重点领域,如重要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行风评议、征地拆迁等方面,更加广泛地吸纳民主党派参与相关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哪些部门应当或可以聘请特约监督员,规范产生和聘请的程序,必要时考虑由“聘”变为“派”,切实提高监督力度,确保监督实效。

  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同时,从制度上保障“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协同有效运作,就能真正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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