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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职工自曝单位送礼清单 同事骂其为"叛徒"

2014年09月03日 08:33 |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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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工作人员伏案而睡,其身旁办公桌上堆积着一捆崭新的百元人民币和数十个红包,而红包下面压着一份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干部送礼的‘送礼清单’,送礼对象则从局长、副局长、科长、到镇村干部……”

  这是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勘院)职工胡剑兵,近日向南京市纪委和媒体曝出该单位南京项目部“送礼清单”系列照片中一张照片的画面。目前,南京市相关部门已对这份“送礼清单”展开了调查。而曝出此事的胡剑兵则被单位同事骂作“叛徒”。

  在中央“八项禁令”严风劲吹,相关部门连续发文要求坚决刹住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时,少数企业“逢节必送礼”的潜规则缘何还在大行其道?法治周末记者去湖北武汉、江苏南京展开调查。

  央企职工自曝单位“送礼清单”

  “这几天南京市六合区纪委已经和我联系了,他们正在对‘送礼清单’展开调查!”

  现年37岁的胡剑兵系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人,2007年7月1日,他从兰州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中交二勘院,担任隧道设计工程师,从事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因为前不久实名举报本公司南京项目部送礼事件,胡剑兵成了单位一名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

  作为单位在职职工的胡剑兵,缘何会抖出单位的“送礼清单”?这还得从他和单位的一起劳资纠纷说起。

  “能在一个央企上班,刚开始我挺满意的,没想到后来因为得罪了领导,工作起来非常艰难。”胡剑兵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2011年8月1日,胡剑兵经过两次部门调整后,被安排到公司隧道院工作。但就在其报到期间,他和隧道院院长郭小红产生了矛盾。

  当年8月2日,胡剑兵向郭小红口头提出,给他一定时间,用于其做好和原所在经营部的工作交接,得到郭的同意。8月22日,胡剑兵正式到隧道院报到上班,但第二天,胡和郭发生了冲突。为缓和矛盾,隧道院副院长要求胡剑兵休息半月。9月中旬,胡再次找到郭,要求为其安排工作,郭要求胡向其道歉并就8月2日至22日休息期间干了什么写一个详细的报告,遭到胡的拒绝。郭因此未安排胡的工作。2012年1月1日,单位开始停发胡的工资。

  在多次索取工资无果的情况下,胡和单位打起了官司。2013年3月15日,胡向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其工作,并补发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损失合计31万余元。2013年7月1日,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中交二勘院继续履行与胡剑兵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其被停发的基本工资30600元。”

  “不是我不上班,是单位不让我上班,过错方在单位,不在我。”对于这份只补发“基本工资”的裁决,胡剑兵表示不能接受。于是他又向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恢复其原工作岗位,并赔偿全部工资收入41万余元及10万余元的赔偿费用。法院一审判决原被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交二勘院支付原告2013年4月至7月期间工资8160元。胡上诉后,武汉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胡剑兵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就在劳动仲裁裁决下达后,中交二勘院曾安排他在工程项目管理事业部工作,并被派往南京市一项目从事隧道设计施工把关工作。而就在此期间,他亲眼目睹了公司给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领导的送礼行为,于是,他拍下了多张单位同事编制“送礼清单”的照片。

  胡剑兵称,今年5月,他从南京回到武汉单位后,又处于无事可做的状态。

  “因为单位领导知道我还在向法院申请再审劳资纠纷案,同时还掌握了单位的一些违法违纪的东西,所以又把我闲置起来。”胡剑兵对记者说。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央企职工自曝单位送礼清单 公款送礼 中交二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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