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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数量与质量并重

2014年09月12日 08:27 | 作者:胡京春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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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政协召开月协商座谈会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数量与质量并重

  建言

  ●力争实现农民合作社对农户的基本覆盖。

  ●提高农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创新经营机制。

  ●农民合作社与生产企业进行对接。

  ●推进农业集群产业发展,打造区域品牌。

  本报讯(记者胡京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哈尔滨市作为农业大市的基本市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加快推进农村合作发展,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关键点。”如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9月11日,哈尔滨市政协召开“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月协商座谈会。

  据通报,截至2014年6月末,哈尔滨市达到标准社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706个,占登记注册合作社的54.3%。其中以种植为主的3286个,以养殖业为主的1608个。入社成员26.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2.9%,带动农户36.5万户。2013年实现经营收入9.7亿元,人均增收396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既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去年8月到今年8月,市民盟、市政协农业界委员多次深入各区、县进行了调研视察。针对调研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委员和专家学者在协商会上提出对策。

  “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省政协委员、五常市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清泉建议要在提高农户入社率上下功夫,力争实现农民合作社对农户的基本覆盖。鼓励村两委、基层供销社、农村能人、龙头企业、乡镇事业站所以及城市各类社会团体和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鼓励各类合作社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经营。要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创新合作社经营机制,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培育信用主体。

  市民盟盟员、安徽省融创穗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罗颖建议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要共同发展,农民合作社与生产企业要进行对接。针对资金问题,罗颖提出要成立“三农”担保中心,建立农业基金。

  由于合作社的运行管理不规范,一些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背离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甚至出现了骗取国家优惠政策的“空头社”、“翻牌社”。市政协常委许修宏认为,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已经成为制约哈尔滨市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应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建议重视政策的权威性和连续性,尽快落实《哈尔滨市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措施。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加强合作社人员教育培训。

  “构建以品牌为核心纽带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市政协委员魏亚飞提出建议“引导和鼓励农民围绕开发地理标识产品兴办合作社。推进农业集群产业发展,打造区域品牌。”

  与会委员还就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培育农业电子商务人才等问题建言谋策。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合作社 农民 发展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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