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协商 协商

济南市政协:推进城乡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09月25日 14:47 | 来源:联合日报
分享到: 

济南市政协召开推进城乡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议政会

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9月19日,济南市政协召开推进城乡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议政会。会上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围绕济南市的养老保障服务工作建言献策。

  从今年7月份开始,济南市政协社会文教(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学者,对济南市的城乡养老保障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去年11月15日,济南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标志着济南市养老服务业已经从过去松散的、自发的无序状态纳入政府改善民生的框架体系之中,农村有幸福院、敬老院,城市有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较快,全市养老机构已有158家。但就目前济南市的老年人口来看, 60岁以上老人已超过100万,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2.3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15%,超过了全国8.87%的平均水平,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保健服务压力很大。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推进,养老服务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这次议政会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专题议政,既是市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具体行动,也是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际举措。

  “目前济南市机构养老服务受困于用地、融资、基础设施等多种因素制约,发展困难,受资金、土地等问题制约,社会资本向养老服务业投资的积极性尚没有真正调动起来。”议政会上,济南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副教授胡旭昌分析说,目前,济南市老年公寓的平均入住率为60%,农村敬老院的入住率不到40%。在老年公寓中,公办老年公寓的入住率较高,平均在95%以上,甚至供不应求。民办老年公寓的入住率较低,普遍在40%—60%左右,部分民办老年公寓甚至不到30%。从运营情况看,在民办老年公寓中,盈利、持平和亏损的老年公寓大体上各占三分之一。胡旭昌建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逐步建立以社区为纽带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省政协委员、济南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袁淑玲提出,“建设美丽泉城”不仅是城乡面貌的改变,也包括居民幸福指数的提高,而老年人过上有保障的小康生活也是济南市成为美丽、和谐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济南市目前的养老状况,最为可行和最为迫切的是要建立一种社会救助养老制度,即政府履行保障城乡贫困老年居民的养老义务,通过建立统一的、最基础层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设立最后一道安全线。

  “突破政策局限,实现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二为一,大力发展上门医疗服务业务,打造医养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社会的共同期盼。”市政协委员、平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淑平认为,我省居家养老占养老服务模式的90%,社区养老占7%,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中能获得以健康护理为基础的医疗服务是老年人群体最普遍、最迫切的需求。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农村老龄化程度和养老保障问题尤为突出。总体上看,养老事业发展的热点和亮点在城市,而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市政协社会文教(法制)委员会特邀委员、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鞠正江针对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将养老事业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养老设施建设和养老资源供给向农村倾斜,养老服务项目向农村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事业发展。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委员建议也做了互动发言。“委员们所提意见建议观点鲜明、可操作性强。我们一定认真总结,报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文件时加以借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养老 济南市 市政协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