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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局部生态恶化 湖北政协专题协商如何保护

2014年09月29日 08:35 | 作者:毛丽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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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绿色决定生死———湖北省政协务实创新倾力助推梁子湖生态环保纪实

  “千湖之省”——湖北,湖泊星罗棋布、水域面积辽阔,令人羡慕的地域特色,同时构成了湖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优势和资源。湖北众多湖泊中,蓄水第一、面积第二的梁子湖,不仅以盛产“武昌鱼”闻名全国,更以其水生物种丰富、类群多样,生态系统完整性好,尤其是水生生物群落类型齐全,而在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价项目中被评为“最安全”。

  然而,“局部水域水质已达IV类甚至V类,一旦梁子湖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很可能成为第二个‘滇池’”的现实也敲响了警钟。

  从多年关注到重点推进,今年,历时半年调研,9月17日,湖北省政协召开推进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协商会议,就如何保护、发展梁子湖与政府部门协商交流。

  新的生态理念——绿色决定生死

  “在这个喧嚣的时代,这是难得的一片接近生命本质的湖泊。”有湖北作家这样描写过梁子湖。

  梁子湖之所以能“接近生命本质”,与多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以及梁子湖流域所经武汉、鄂州、黄石、咸宁四市积极推进流域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环湖流域综合整治,密不可分。

  然而这个“喧嚣的时代”正是求发展的时代。由于梁子湖流域的人口不断增加、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保护、监管措施跟不上等因素的影响,湖泊整体水质已进入中营养型,水生态系统功能十分脆弱。

  从3月开始,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调研组,两次踏访梁子湖流域四市进行情况摸底。

  湖北省政协委员、省环科院副院长蔡俊雄参加了全程调研。他说,各市在保护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为找出问题症结所在,调研组坚持少听报告多看点,少谈举措多找漏洞,环保部门领导和专家还针对路上发现的湖面异常,进行现场检测,只有找出实质性问题,才能提出针对性建议。

  调研路上,围栏、油污、停转的污水处理厂、个别企业借雨天偷排污水,种种现象令人担忧。

  武汉大学生物系教授于丹,人称“梁子湖岛主”,20多年如一日,一年中有近300天工作在武汉大学梁子湖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9月4日,他与近20名环保和湖泊研究专家一起,来到了省政协组织召开的关于推进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上。这次研讨会,省政协根据专家意见,向省委提出了4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这份非同一般的报告承载了像于丹一样对梁子湖倾注惜爱之情的专家们的共同呼声。9月13日,省委书记李鸿忠批示:请省政府统筹研究推进,用“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思想加大工作力度。

  新的创新思路——破解共性难题

  6月,由湖北省政协主办、武汉市政协承办的第二次环梁子湖四市政协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上,省政协主席杨松提出了一个问题,面对生态压力虽有缓解,但前景仍然堪忧的梁子湖,把其是当做“心头肉”,还是“唐僧肉”?

  2010年,湖北省制定《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此后,环湖四市加大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力度。“但是该规划对湖泊功能定位、保护治理目标、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工作责任等缺乏科学的引导,在综合治理中,跨行政区域的湖泊,省级层面没有一个统一权威的专门管理机构,现有的梁子湖管理局,只是省农业厅水产局的一个下属机构,主要职能是湖区养殖、捕捞作业,无法胜任保护和监管、执法工作。”省政协人资环委主任邵汉生说。

  调研组认为,只有把传统的开发利用视角转变到保护的视角,才能做到“优质湖泊优先保护”,才能最大程度体现梁子湖的生态功能,其他功能都是附属功能。坚守生态底线,坚持生态保护与发展不可偏废。

  为此,省政协建议建立省级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或改变梁子湖管理局的职能,明确由其具体负责梁子湖及其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各项行政执法权。

  通过赴太湖、抚仙湖的考察借鉴,省政协建议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对保护范围内因退渔还湖、退耕还林、退田还湿和为保护生态环境而使经济社会发展受到限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适度补偿。

  为将梁子湖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一湖一法保护工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人资环委组织专家起草了《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建议稿)》,建议尽快纳入省人大2015年立法计划。

  会上,副省长曹广晶表示:省政府将充分汲取政协意见和建议,完善顶层设计,上升到立法高度,严守生态红线。

 

编辑:付鹏

关键词:湖北省政协 梁子湖 保护 梁子湖局部生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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