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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纪念品同质化拷问山寨文化环境

2014年10月08日 11:28 | 作者:木须虫 |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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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假期,各大景区迎来旅游商品购物潮。这些商品本应有极强的地方特色,然而不少游客却发现,一样的竹雕、一样的小木刀、一样的木梳……千百个景区都在卖同样的“地方特产”,旅游商品同质化、低端化现象严重,让人提不起购买欲望。(10月7日《人民日报》)

  从山寨景点到千百个景区都卖同样的“地方特产”,旅游似乎成了山寨文化的泛滥之地。如果单纯苛责山寨思维横行,一味批评文化创新力太弱,其实聊胜于无。为何山寨文化会无处不在?如果一条鱼病了是鱼的问题,而一条河里的鱼都病了则就是水的问题。显然,山寨文化的盛行,客观仍是环境使然。

  旅游纪念品既是文化问题,也是经济问题,但归根结底还是经济问题,即文化产业本身的市场属性。换言之,旅游商品同质化与经济领域的山寨现象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建立在盗版、侵权基础上的非正当竞争,一种低成本的市场倾销。不同的是,文化创意相对于其它商品仿制的技术壁垒,更易于被复制。譬如,大黄鸭被迅速山寨,真正的价值不在制造,而在设计。“零成本”的山寨文化产品,注定比付出设计创造的正版产品价格更低廉。

  正因为如此,旅游纪念品同质化才会显得更普遍。一样的木梳、一样的刺绣,在不同的景区打上不同的地名,即可鱼目混珠。山寨横行对文化创新的抑制是显而易见的,轻而易举的仿制,低价格入市,对创意性的劳动是实实在在的侵害,试想,创意者花了大力气甚至不菲的财力创造出来的产品,难以得到应有回报,谁会干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旅游纪念品同质化拷问山寨文化环境,山寨文化横行根本还是文化产业“良币逐劣”市场环境的严重缺失,即模仿抄袭等山寨行为的制度约束,如文化创意、文化产品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制度,建筑、文物的“肖像”保护制度等等。山寨思维的泛滥是这些态度缺失最现实的注脚,影响远,几乎渗透到了文化生产的各个领域,从影视节目到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无处不在。其直接的后果便是文化创新能力的抑制甚至阉割,文化形象的自我贬损,文化竞争力的弱化。

  事实上,旅游景区的文化商品更能代表地域的文化特色,鲜明的地方文化烙印本身具有不可替代性,如很多地方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可开掘创新的文化“富矿”。然而,旅游文化在变成文化产品过程中,同样离不开文化产业市场环境的支撑。旅游商品同质化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地方对旅游文化产业市场培育主导的欠缺。

  旅游商品是文化创新保护的一枚试纸,打击和抑制山寨才可能真正解除对文化创新的束缚,才能确立好想法赢得好市场的体制机制。首先要完善对山寨文化思维说不的制度规则,将山寨谋利列入知识产权、著作权、建筑外观复制、文物合理利用等禁区,或通过司法诉讼追究侵权责任,或通过行政管理给予违规惩罚,真正让恶意山寨者付出比获利更大的代价,赋予文化环境以自净功能。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克服旅游急功近利的思维,应着眼长远,培育有自身特色与品位文化产品,通过鼓励创新把地方文化变成文化商品。

编辑:曾珂

关键词:旅游纪念品同质化 山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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