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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新闻网站采编人员将纳入新闻记者管理

2014年10月14日 15:38 | 来源:新华网-中国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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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从10月10日至11日在京召开的出版传媒集团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获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出台《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就5个重点方面的改革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并制定了23项具体措施。

  完善新闻出版管理体制

  《方案》提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坚持新闻出版主管主办制度前提下,推动党政部门与所属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

  创新网络出版管理机制。修订《网络出版服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网络出版主体资格和准入条件。

  严格新闻出版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将新闻网站从事新闻采集业务的采编人员纳入新闻记者管理,将从事新闻转载、聚合、搜索等业务的新闻网站和网络出版单位编排人员纳入出版编辑职业资格管理。建立健全全国联网的各级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数据库及不良从业行为档案库。

  完善产品评价体系。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建立两个效益相统一的评价体系。把产品评价与企业评级、年度核验和编辑注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放宽发行、印刷等企业的准入条件。完善书报刊等出版资源配置方式,着重向大型和“专、精、特、新”新闻出版单位倾斜。对不具备从事新闻出版条件和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新闻出版单位依法吊销、撤销行政许可,予以关停。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推动尽快修订《著作权法》及相关条例。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以及评估、质押。依法严惩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等行为。

  加强出版市场秩序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新闻敲诈、假新闻和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切实整治少儿出版物和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

  增强新闻出版单位发展活力

  《方案》要求,深化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改革。在坚持党管媒体、党管干部、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前提下,可将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中经营性部分转制为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运作。

  继续推进新闻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推动已转制的新华书店、图书出版社、电子音像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社等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所有出版单位必须设立总编辑岗位,上市出版企业要探索建立编辑委员会制度。经批准允许有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出版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

  推动传统出版传媒与新兴出版传媒融合发展。通过开展传统新闻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示范,引导图书、报刊、电子音像等传统出版形态向数字出版转型升级。支持传统新闻出版单位与新媒体企业、渠道运营企业、适用技术企业开展合作。

  推动出版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国有骨干出版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打破区域限制和行业壁垒,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国有出版企业兼并重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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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电总局 网络编辑 新闻记者 网编纳入新闻记者管理 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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