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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清单传递法治经济信号

更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2014年10月21日 08:37 | 作者:赵晶 金辉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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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 政府真正职责浮出水面

  在厘清政府的职能和边界之后,政府并非不能作为,而是要认真作为。

  包头市政府服务大厅主任雷殿军对《经济参考报》记者介绍说,“以前报批一个房地产项目,企业需要跑9个职能部门,如今到大厅申报完就可以。”

  多出来的时间干什么,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浮出水面。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当前亟须加快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立法。“确立以政府与市场关系立法带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从修改完善企业国有资产法律体系、国家宏观调控法律体系、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等入手,厘清政府的职能边界,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就如何在立法上强化市场监管,迟福林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确立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二是加强行业监管立法,对行业监管的权力和责任作出法律规定,为支持社会性监管、尤其是鼓励媒体参与对市场的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三是严格规范市场监管程序,以法律制约监管权力。

  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在9月的新闻发布会上就事中事后监管是这么说的:“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

  李章泽解释说,实际上,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下放共87项审批事项,每一项后面都跟着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举个例子,税务总局取消一项“创业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把这个取消了,后面要求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管理办法》,公布所有所得税优惠目录清单、享受资格条件、报备所需材料和管理流程等。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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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 政府 监管 清单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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