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物·生活>聚·焦点聚·焦点

刘红宇: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2014年10月31日 11:06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坚持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要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关键。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开风气之先,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既宣示了我们党高扬法治旗帜、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的坚定信念,也展示了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依靠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从科学立法做起,到严格执法,到公正司法,再到全民守法,依法治国、法治兴国之路越走越宽敞。

  坚持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要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关键。

  完善审判制度是公正司法的关键举措。“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施。“公正司法”就是要求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让百姓在公正的判决中感受法律的力量,实现社会正义。而当前司法审判存在的若干问题备受非议,公民的法律信仰阙如。有的司法人员权力寻租大办人情案、关系案,有的丧失立场屈服于长官意识,不能坚守独立公正审判的底线等等。这些司法乱象的产生,除了各种社会外部原因以外,司法制度本身的不完善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偏离也是重要原因。

  推进司法公开是公正司法的防腐剂。“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只有以司法公开筑牢司法公信基石,才能为公正司法防腐,保障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从而杜绝权力干扰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难能可贵的是,我们已经看到,司法公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度和广度扑面而来,法院系统初步建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信息公开平台,成效明显。但审判流程的公开应该可以做得更好更科学,不仅涉及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过程,更应涉及一直以来保持神秘的庭务会、审委会这些案件审议决定案件走向的核心环节。建议将这些核心环节纳入公开范围,并进一步细化公开程序和保障制度,使司法公开长效化、制度化。通过社会公众、人大和检察机关对公开的审判流程进行监督,实现个案正义,遏制个案中的司法腐败。

  加强法律监督是公正司法的外部保障。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建议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外部监督,即加强各级人大对司法机关的工作监督,将人大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质询等监督制度法定化、细则化,使人大监督落到实处。建议加强对司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完善司法机关的内部案件流程管理。在每一具体环节,建立相应的防腐措施和制约措施;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民主监督制度,成立民主选举产生的司法人员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法官、检察官的晋升进行评估;加强上下级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既要使上下级法院之间针对疑难重大案件沟通、探讨的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又要保证各级法院间的相互独立性,切实发挥审级监督作用。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高素质司法队伍是推进公正司法的生力军。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公正就法院而言就是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具体则落实到法官如何执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矛盾,以及由于工作超负荷、经济待遇差等原因造成的审判人才大量流失的情况,已经直接影响了判案质量,影响了公正司法的推进。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者在强化司法人员更高义务标准的同时,必须用制度保障与其义务相适应的待遇及权利,吸引更多的优秀法律人才加入到审判队伍中来,努力提高专业素质。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是国家和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从法制健全,到以诉讼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到司法人员素质提升,严格执法为民,再到法治成为全民信仰,依法治国就会从“应然”走向“实然”。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编辑:罗韦

关键词:公正司法 司法 依法治国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