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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浙江政协组织对口协商

2014年10月31日 15:06 | 来源:浙江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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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牵头组织对口协商——聚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本网讯 “能不能想个办法,发挥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日前由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牵头在德清召开的“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口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委员魏贤超第一个踊跃发言。

  这次对口协商活动期间,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农业和农村界、省民革的部分政协委员,会同农办、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省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考察了德清县双燕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乡园(义远)生态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山坞冲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湘溪灌区南干渠节水改造工程。委员们肯定近几年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取得的成果,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总体上是投入不足的,建后管护机制不够完善,产权制度有待破题,建议各级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省政协委员肖建中坦陈了自己的观点。张拓原委员也表示:“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机制不健全,需要重视并尽快出台相关措施。”

  省政协委员鲁成银认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难点在山上。比如一些地方的茶园由于没有灌溉设施,一干就旱,损失严重。建议山区农田水利建设要与精品农产品生产结合起来,建一些小山塘、蓄水池、节水微喷灌设施,投入不多,但效益好。

  委员们还就水利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和产权制度的创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效益跟踪、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发挥科技优势等提出了建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认真回应,与委员们真诚交流,形成了许多共识。

  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在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坚持科学治水,做好规划编制,加强科技支撑;坚持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机制,依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全民治水,建立“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的项目决策机制,发挥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修复农村生态环境。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农田水利 水利建设 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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