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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专家回应上交战国古剑奖励500元:不交罚5万(图)

2014年11月04日 11:23 | 作者:徐萧 | 来源: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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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工人李磊发现约3000年前战国青铜古剑,主动上交文物部门。

 

李磊发现的青铜古剑。

李磊发现的青铜古剑。

 

  如果你无意中挖到了文物会上交吗?如果上交后国家是否应该给予奖励呢?奖励多少合适呢?这个问题“考验”了一下陕西省丹凤县普通的水泥工人李磊。

  据华商报报道,10月26日凌晨,丹凤县龙桥水泥有限公司员工李磊在作业时发现约3000年前战国青铜古剑,11月2日,该县文物部门对主动上交古剑的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和500元奖励。“我平时会看些法制节目,电视上说挖到文物是国家的,所以我就上交了。”李磊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但对于500元的奖励,他觉得“太少了,怎么也应该几千块啊。”考古学家、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高蒙河对澎湃新闻记者说,无论是地下还是水里发现的出土文物都属于国家,不提倡但也不反对奖励。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鼎元则表示,根据相关法规,不予奖励、奖励多少都是符合法律的。

  那么问题来了,发现文物不交行吗?答案是,发现的文物都是国家的,文物部门有权追缴的同时,还可能罚你五千元到五万元不等。

  小伙发现古剑,拒绝10万求购上交国家

  今年26岁的李磊是丹凤龙桥水泥有限公司一名黏土(水泥原料)岗位工。据华商报报道,10月26日凌晨1时50分许,李磊刚给铲车上完黏土料,无意中发现了筛黏土的钢架网上卡了一个东西。“开始以为是玩具什么的,等拿下来一看,上面还有泥土,是一个铁片状的物体,而出现这个物体的黏土是从附近山上拉来的。”李磊说,当时他也没在意,就把它扔在一边继续工作。晚班结束,他把这个东西拿回宿舍,仔细看后发现是一把古剑。

  第二天,厂里好多同事都知道李磊发现了“宝贝”,他也用电话联系了丹凤县文化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因为工作繁忙,在10月28日上午,他把古剑用报纸包起来送到了丹凤县文化执法大队。

  李磊也对澎湃新闻记者回忆,当时好多同事都认为他笨,捡到宝贝还上交了,当时还有人愿帮他联系买家,说可以出十多万元来买这把古剑,但他经常看一些法制类节目,知道文物是国家的,“资源是国家的,你个人不可能留着,而且我也怕万一联系的人是不法分子呢”,所以他就上交了。表彰主动上交奖励500元

  这把古剑剑体长46.5厘米,宽4厘米,重约610克。剑体部分呈白亮色,靠近剑柄部分呈青绿色,剑刃呈锯齿状,剑柄末端刻有花纹。

  11月2日,经该县文物部门证实,李磊上交的青铜剑距今约有3000年历史,为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这把剑体经过了铬盐处理(经过铬盐氧化处理的青铜兵器具有防腐抗锈的良好性能),剑刃锋利如初,剑身保存完整,初步判断剑主人生前曾使用过。”丹凤县博物馆馆长刘军民介绍,综合近年来丹凤县出土的相关文物及剑的长度、铸造工艺、纹饰来看,初步判断为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剑,距今约有3000年。这把青铜剑也是近年来丹凤出土的楚国青铜器中保存最为完整的实物。

  丹凤是秦楚文化交融地,最早是楚国属地,这把青铜剑器物特征与楚国时代特征相符,具有历史传承、科研等价值。因为剑体没有铭文,从剑刃的锯齿状程度来看,剑主人生前可能是一名楚国勇士。

  丹凤县文广局副局长、文化执法大队大队长鲁青合说,这把剑的出土是近年来丹凤个人发现文物主动上交的第二例,李磊的这种行为值得表彰。为此,他们为李磊颁发了荣誉证书,奖励了500元。但李磊觉得钱有点太少了,在电话里,李磊还向澎湃新闻记者询问,“中央电视台报了或者省里知道后,会不会多给点?”但当记者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后,小伙也释然了。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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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交战国古剑奖励500元 小伙发现古剑 文物属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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