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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姻亲”与制度监管须双管齐下

2014年11月12日 21:16 | 作者:斯涵涵 |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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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纪委公布九江市有100多人因为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不全,而被退回填写整改。至此,江西省从年初开始的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已经结束,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部门通过自查发现涉及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2000余个,立案查处110余人。据统计,全省11个设区市四套班子成员及10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共623名主要负责人的《登记表》已报省纪委监察厅备案。(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何为姻亲?近姻亲结成利益共同体会有什么危害,《红楼梦》里著名的“护官符”就可以窥得一二:贾不贾,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贾、史、王、薛“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近代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亦是明证,而最近揪出的“老虎“、”苍蝇“等利用近姻亲织就关系网,攫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数不胜数,可见紧盯姻亲利益,防范防止公职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发生冲突,保障政府行为的公正性,很有必要。

  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西方发达国家早已走在前面,而早在2010年2月23日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就多处提出“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概念。江西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的治理利益冲突专项行动,既是借鉴国际通行的先进办法,也是落实中央精神,首开先河,值得点赞。

  有人认为欧美的防范利益冲突登记制度,仅仅局限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而江西省扩大到“近姻亲”,有点防范过当,对此笔者不以为然。千百年来农耕社会的人际关系、血浓于水的血脉亲情,构成中国特有国情,相对而言,国外的姻亲关系就要散淡得多,裙带关系、“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专有词义,都一再凸显在斩断"利益冲突链"上,我们需要比国外更进一步。把近姻亲纳入审查范围是督促公职人员落实利益冲突回避原则、反腐倡廉的有力措施

  该登记表的填报重点是要把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近姻亲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填报清楚逐级审核备案,并单位内部公示。明确了利益冲突的范围、操作程序及处罚条例,不失为减少、防治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良好制度规范。当然,构建利益冲突防范机制还是一个全新课题,如何在官员私隐和公共监督之间拿捏得当,该办法还需要不断探索和逐步完善,要坚持服从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利益、尊重私人利益三项基本原则。

  终其根本,瞄准“姻亲”与制度监管须双管齐下,如果说,官员与近亲属、近姻亲结成利益共同体,官官相卫、官商勾结,一定是对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所导致的自然结果。亡羊补牢莫如防患于未然。因此,我们既要瞄准“姻亲利益”,也要紧抓制度建设,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加强党纪政纪监督、强化公共监督,恪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依法治国基本原则,健全利益冲突机制,维护公共利益,杜绝“护官符”式的腐败温床,双管齐下方能标本兼治。

 

编辑:曾珂

关键词:姻亲 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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