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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协商民主能力 增强履职成效

2014年11月26日 09:30 | 作者:殷鲁谦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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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的工程,履职能力包括把握大局的能力、凝聚共识的能力、调研视察的能力、议政建言的能力、协调各方的能力、合作共事的能力、发扬民主的能力,等等。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既要以这些能力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改进和加强,也要从时代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出发,赋予履职能力建设以新的内涵。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当前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提升协商民主的能力,相应地,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首要的应是提升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的能力,抑或言之,推进协商民主的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牛鼻子”。基于这一认识,济南市政协坚持把推进协商民主工作作为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着力在强化协商意识、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提升协商成效上下功夫,推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第一,增强协商民主意识是提高协商民主能力的基本前提。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履职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求履职理念的现代化。对于新时期人民政协而言,协商民主理念就是最鲜明的现代化履职理念,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政协工作,必须树立协商民主的理念,把协商民主精神贯穿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在这方面,济南市政协着重抓好3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把协商民主知识纳入市政协理论学习中心组、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等各层次重点学习内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学习与研究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相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切实以协商民主理念引领和推动政协工作开展。二是扩大宣传。在《济南日报》显著位置开设“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知识之窗专栏,大力宣传关于协商民主的政策理论、全市政协组织和广大委员推进协商民主的探索与成效,不断扩大协商民主的社会影响。三是加强理论研究。以济南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为依托,以重点课题为纽带,组织专家学者和政协委员围绕人民政协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座谈研讨,不断深化对协商民主规律和特点的认识,指导和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

  第二,丰富协商民主形式是提高协商民主能力的重要基础。思想的解放必然带来实践的变革,履职观念的更新也必然带来履职方式的变化。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必须立足实际,全面审视现有履职方式,做到推陈出新、常做常新,使我们的履职方式不断适应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协商议政的题目有大有小、有虚有实、有急有缓,加之各级各地政协情况千差万别、特点各有不同,在开展协商活动上必须根据各自实际,分层次、以不同形式进行。近年来,济南市政协紧紧围绕提高协商民主能力,从实际出发,探索完善了专题议政会、政协论坛、立法协商等协商形式,根据协商内容和履职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协商活动。专题议政会,主要是立足打造建言精品,探索将专题议政会议与政协常委会议统筹结合。年初制定工作要点时,就将专题议政会主题与常委会协商议政主题相衔接,“1+1”同步进行,专题议政会议后即召开政协常委会议,全体常委深入讨论专题议政会成果,从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政协论坛,主要是通过搭建“济南政协论坛”平台,发挥“委员人才”和“省会人才”的综合优势,就一些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深入研究,广泛论证,从不同角度提出一些宏观的、深层次的意见建议。立法协商,主要是由立法部门就相关立法项目在政协开展协商,做到协商在法规通过之前。为进一步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今年我们又建立了“双月协商座谈会”制度,主要是就更加微观、更加具体、与党委政府当前工作结合得更紧的一些议题,邀请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协商交流,很多协商意见直接被有关部门采纳。

  第三,规范协商民主制度机制是提高协商民主能力的根本保障。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契合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要求的现代化。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必须及时总结人民政协履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提炼上升为常态制度和工作机制,努力建立起科学完备现代化的履职制度体系,为提升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方面,济南市政协坚持“内”、“外”结合,从两个方面积极推进。“内”的方面,主要是完善政协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构建科学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内部工作机制。今年,济南市政协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界别协商和对口协商的工作流程,从协商议题的提出与确定,协商活动的准备与组织实施,协商成果的报送、办理与反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做到了协调统一、有序高效。“外”的方面,主要是加强政协制度与有关方面制度的对接,对政协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政协同党委、人大、政府间办事办文的衔接作出规范,提高协商成效,确保协商成果进入党和政府决策程序。近年来,中共济南市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等多项制度,并以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关于办理政协建议案工作程序、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文件,从制度机制层面对推进政协协商民主作出安排。今年3月份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上研究通过了《市政协2014年协商工作计划》,为推进全市人民政协协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保障。经与有关方面沟通,下一步,我们将协助中共济南市委制定济南市《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与市政府法制办一起,修订完善《济南市立法协商工作规则》。

  第四,确保协商质量是提高协商民主能力的关键环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检验履职能力现代化的标准,最终要看我们履职成效的大小、质量的高低,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多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把提升履职成效和水平,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坚持广纳群言、开门协商,建设开放型政协。公开是现代政治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政协履职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从人民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特性出发,进一步搭建开放的平台和渠道,在组织协商活动时,更加注重协商议题的公共性、协商范围的广泛性、协商形式的公开性,更广泛地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更广泛地汇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二是强化协商过程中的交流互动。俞正声主席强调,“平台很重要,宽松和谐的环境更重要”。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对话、沟通、交流的重要民主形式,各个地位平等的协商主体在协商过程中进行交流交锋交融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去年以来,济南市政协围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快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济南城镇化进程”等,分别召开了四次专题议政会,邀请市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与专家学者、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协商。切实改变了以往隔空建言、文来文往的传统协商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各方参与协商的热情,确保了协商议政的质量,一些意见建议进入重大决策,一些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三是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协商成果形成之后,落实得怎么样,有没有纳入党政决策程序,能否转化为具体的举措,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政协协商的实效性,影响到进一步开展协商民主的积极性。因此,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协商成果的转化和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的沟通联系交流,加大对协商成果落实情况的督办力度,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协商成果的应有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济南市政协主席)

 

 

编辑:付鹏

关键词:提升协商民主能力 增强履职成效 济南市政协 济南市政协主席殷鲁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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