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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履职 要找好方向感与支点

2014年11月27日 11:02 | 作者:朝英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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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是否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是决定人民政协独特优势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的关键。

  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殷殷之期望,为政协委员在新的历史时期履职指明了方向。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企业家、管理者、商人、教育工作者……每个阶层之所以成为阶层,就是因为它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规律,会面临一些共性的问题,有共同的愿望和诉求。每个阶层、界别或者和行业的共性问题,又与其他阶层、界别或者行业的共性有显著的不同,各自都有自己不同的发展诉求和愿望。

  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不同阶层、界别的差异性,在某种意义上讲,正是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存在的原因、前提之一。政协委员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首要的支点、切入点和发力点就是在这种差异性的基础上,寻求最大程度共识,体现“和而不同”。

  毛泽东同志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1949年9月,沈钧儒、李济深、张澜等爱国民主人士受中国共产党邀请,和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国共产党代表一道,共662人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完成了协商建国大任,实现了中华民族独立、民族解放之百年夙愿。人民政协建立新中国的法理基础,正是因为体现不同党派、阶层、界别愿望和诉求的代表们,在承认阶层、界别的差异性的同时,找到了最大公约数,形成了最广泛的共识。

  找准了方向,才不会在复杂的形势面前迷失。65年过去了,中华民族的历史任务,也从追求民族独立、民族解放演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历史任务变了,但优秀的传统和作风仍然是新时期政协委员履职的法宝。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政协委员是否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是决定人民政协独特优势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的关键。

  政协委员只有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才能得到群众支持,真正深入生活、生产实际,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找到存在的共性问题;才能听到实情、真话,真正代表本界别群众在人民政协这个大舞台上,讲真话、谏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帮助查找不足。

  这些共性问题,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政协委员只有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才能在宣传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时,在协调本阶层、界别与其他阶层、界别利益时,得到群众的信赖,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正确对待新形势下改革发展所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找准支点,才能事半功倍。

  作为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委员社会知名度大、关注度高,一言一行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政协委员的“名”,来自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来自主动承担责任、敢于承担责任,而不是别的。这既是历史上爱国民主人士作为中国共产党谏友,赢得尊重的原因,也是新时期必须坚守的价值取向。如此,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更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更强大力量。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政协委员 群众 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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