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专题 专题

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2014年12月01日 09:58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行长万安培:

  商业银行应承担一定社会责任

一、 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难能可贵,应该得到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难点是初创企业。一些基础较好的中小微企业被多重营销、反复营销、重复贷款,恶性骗贷的事情屡有发生。目前,商业银行在小微这块正迅速形成一定额度的不良资产。建议由政府出面组建财政、金融和社会资金联盟的统一协调。在企业初创阶段,应该以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性扶持为主;如果有一定基础,则应鼓励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二、 目前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融资难的症结在成本高企。最近五年,不仅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工农中建在内的国有控股银行和地方性城商行、农商行,乃至于近年来的各类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典当行等,都相继推出了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现在企业贷款不难,关键是成本太高,利率高企,还款压力巨大。

三、 解决融资贵问题的关键在监管部门。一是银监会应督促商业银行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现在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而商业银行利润持续高涨,原因在于商业银行牌照是特许的,具有垄断性。二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指标,应纳入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内容。在年初核定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时,特别注明有多少比例和额度用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确定利率上限,并将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的力度作为高管考核及下一年贷款额度下达的参考依据。三是银监会在批复新成立的民营银行时,应把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作为附加条件。四是加强商业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产品的审查把关。五是整顿小贷公司和典当行。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李玉光:

  让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据统计,我国目前约有6000万中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总量的60%,完成了国家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我国中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努力中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难题与困难: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维权意识不强,保护能力薄弱;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执法以及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判决的威慑力不够强;中小微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常常受到国外竞争对手知识产权保护的打压;中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求助渠道有限;国际上的知识产权海盗公司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威胁加大。为此,建议:

一、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政府应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特别是强化国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培训。

二、 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维权援助。引导和协助各行业成立协会、联盟,鼓励行业协会和联盟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专门机构。

三、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整合行政部门执法资源。把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转为常态化。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法律惩治力度。

四、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放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设立和发展的各种限制。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

五、 有关部门要研究打击知识产权海盗公司的措施、手段和方式,了解国际上对这一问题的举措和做法。

  总之,应当让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则着力在法律法规、社会服务和维护市场环境方面做好优化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正大集团副董事长杨小平:

  站在新的历史时期看待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

  在公共政策制定方面,我们必须把公共政策制定考量的外围环境的变化和前提假设做一个重新思考。我理解目前全球是两个过剩,一个是资本过剩,一个是非农劳动力过剩。资本过剩是因量化宽松的政策,非农劳动力的过剩是由于科技进步带来了机械替代劳动。今天政协把支持中小企业作为一个主题,我认为非常及时。现在的外部环境,由于全球化、信息化,移动互联网化,流动性非常大。我们一定要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来看待企业。

  中国学习国际上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应该细致地观察各个国家根据自己不同的国情、人民特征和未来在世界经济分工中的地位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支持,避免笼统的做法。根据以上国家的国际经验,我们可以看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大方向是:

一、 充分发挥现代资本市场的作用,使有能力的企业家迅速获得可靠的资本支持,这包括了与风险投资、产业投资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各种不同层次资本上市推出板块的丰富。

二、 产业指导和集群方面,发挥我国政府直接掌握产业资源和科研资源的独特优势。迅速在国际上已经证明是拥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产业方向上组织中小企业的集聚和科技的扩散。

三、 各级政府的直接支持,包括税收的减免、政策性贴息和政府采购的倾斜等。

四、 公平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保护性手段及其相应机构、协会等的建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银行监事长、党委副书记车迎新:

  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农业银行作为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着力深耕科技金融,积极贯彻国家战略,创新推出了科技支行“五专”模式(专营机构、专属产品、专业流程、专项补偿、专门考核)。

  一是成立专营机构,打造专业团队。2010年,农业银行成立了无锡科技支行,支持无锡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目前,科技支行有近50家;二是推出专属产品,突破融资瓶颈。农业银行研发了多款专属产品,突出科技型企业无形资产价值,降低对企业资产、销售、利润等指标的刚性要求;三是制订专业流程,进行差异化管理。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客户,在客户准入、信用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考核激励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四是设立专项补偿,加强风险缓释。在江苏、上海、浙江等地,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同出资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部分补偿银行支持当地中小微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损失;五是实现专门考核,做好专属服务。对科技支行不实行传统绩效考核,只进行与服务科技中小微企业有关业务的目标考核。

  经过多年努力,农业银行科技支行“五专”模式日渐成熟,截至2014年9月末,科技支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200亿元。从农业银行的工作实践出发,提出如下建议:

一、 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建设。现在,科技部牵头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能有力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提高支持效果。

二、 加强中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和专家数据库建设。建议建立包括工商、税务、劳动、人事、社保、供水、供电、信贷等信息在内的征信体系,为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信参考。进一步加强科技专家队伍对银行开展科技信贷业务的智力支持。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全国政协 企业 创新 中小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