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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献策“促进绿色消费”

2014年12月08日 09:13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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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

  把绿色理念带进生活

  绿色消费当中最重要的一个是绿色食品,一个就是绿色能源。我从事新能源行业几十年,宗旨就是把绿色带进生活。过去大家都认为光伏产业的前端原材料是高污染,通过科技创新,现在完全是低碳和低能耗,没有任何污染的,这是能源的绿色效应。

  作为新能源企业,企业做好企业的事情,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提前进行产业规划,加强政策导向,对绿色环保企业进行一定的扶持,企业才有积极性去创新。否则企业增加了投资力度,得到的“待遇”是一样的,肯定没有积极性。目前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支持政策,建议通过政府宣传,引导公众认识绿色能源,使用绿色能源。

  在消费者层面,建议将绿色生活理念作为国民教育的基本内容,纳入城镇职业教育、农村教育、妇女教育以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等各类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培训体系。中央和国家机关还可以“建设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向全民发出绿色生活行动倡议,在全国形成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文明风尚。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副会长、农业部中国绿色发展中心主任王运浩:

  绿色消费重在转变生产生活方式

  绿色消费要从绿色经济谈起,绿色经济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89年。英国一个叫皮尔森的经济学家,写了一本《绿色经济蓝图》,其中提出绿色环保的理念。这个理念当时是相对于褐色经济而言,褐色经济就是包括石油、煤炭等资源型工业产业。绿色环保理念提出后得到了一些经济学家的认可,但直到2008年才真正把绿色环保提升到一定高度。200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正式提出绿色新政和绿色经济,得到各国政要认可,随后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这是绿色经济的发展历史。

  绿色经济应该促进人类幸福、公平,同时兼顾自然环境和生态危机。相对绿色经济,才有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目前绿色消费还没有一个权威定义。我认为,相对以健康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就是绿色消费。

  农业部从1990年推出绿色农业的概念,这意味着要告别传统农业,彻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中国以7%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我们曾经引以为傲。但实际上在利用这些耕地时,我们用了全世界35%的化肥和20%的农药。三分之一的农作物是过量施肥,过量用药,直接导致农产品安全问题,以及土壤的板结和酸化。所以农业部推出绿色食品,发展绿色经济。因此绿色消费一定是在绿色经济的概念下,是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消费模式。特别是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绿色发展。现在中共十八大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发展目标提出来,意义重大。建设生态文明就要发展绿色经济,绿色经济需要绿色消费,消费不转型,节能环保消费品不能得到消费者认可,绿色经济的发展就是空谈,因此绿色消费需要得到大力宣传和推动。

  全国政协委员、仁创科技集团董事长秦升益:

  绿色消费 人人有责

  促进绿色消费对于企业而言,关键是创新。绿色经济的终端是绿色消费,绿色消费品的研发、生产等都离不开技术创新。

  我为什么多年来一直研究沙子的作用?上世纪80年代初,建筑材料进口要1000美元1吨,而我国内蒙古到处都是沙子,为什么不能用呢?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这个“沙产业”的课题花了大概3年时间,近6000次实验才获得成功,并获得了全国科研进步一等奖和国家发明奖。

  发明研究得再多的奖,成果不能转化成效益,就不能服务社会。因此我自己开始做产品,要把研究成果转变成现实生产力。如今我们生产的建筑产品,所有材料全部用沙子做成,避免了开采石材带来的污染,这就是“绿色”。

  绿色经济和绿色消费人人有责。供应方、消费者和政府,三者之间各负其责。生产者提供绿色产品,从原材料的使用,到售后回收整个生命周期都是绿色,这是企业的职责;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逐步认同和接受绿色产品价格,从长远看才有利于绿色产业的发展;政府要加强监管,保证消费者购买到真正的绿色产品。

  相关背景

  我国目前有关绿色消费的法律现状

  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4部环境法律、8部资源管理法律、20多项环境资源管理行政法规、260多项环境标准,初步形成了包括环境产品认证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等多层次的法律政策体系框架。然而,除了极少数之外,这些法律法规绝大多数是立足于环境资源保护,局限于“污染治理”的思维模式,在废物的回收利用方面认识含糊,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而还只能算是一个环境保护的法规框架,不能称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因此,委员们呼吁必须围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由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门法三个层次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法律框架。

  相关链接

  日本德国如何促进绿色消费

  日本

  日本是迄今为止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所制定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大体分为三个层面:在根基层面上是一部基本法,即《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在主体层面上有2部综合性法律,分别是《固定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性》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在分支层面上则是5部具体法律法规,分别是《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加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及《绿色采购法》。立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资源“循环型社会”。如此便从三个层面构造出一个立体交叉的法规体系,为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日本政府于2002年制定出《绿色采购法》影响较大,该法律要求政府、企业和个人都需要进行保护环境的采购活动。2005年,日本政府有关部门曾经对绿色采购的实际成果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在2003年被定为必须重点推进筹备的环境物品中,大多数筹备率高达95%以上,特别是再生纸类、文具、(办公自动化)机器、家电制品、空调等,其筹备率都较高。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好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日本政府在政策宣传方面的长期努力。调查显示,60%以上的市民回答说,他们常常留意购买对环境友好的商品。40%以上的市民回答,在价格相同的时候,他们会选择购买再生产品。与此同时,许多企业包括几乎所有的大型企业联合结成了一个绿色采购网,它们不仅自己从事环保经营活动,并且在购买原材料时也主动购买部分绿色产品,以便让更多的企业加盟绿色采购网。

编辑:杨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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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 消费 产品 经济 政府 全国政协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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