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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献策“促进绿色消费”

2014年12月08日 09:13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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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

  德国1990年颁布实施的《电力输送法》明确规定,电力运营商有义务有偿接纳在其供电范围内生产出来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政府则给予电网运营商必要的财政补贴,偿付金额最少为其从终端用户所获得平均受益的80%。2000年,德国又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优先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鼓励政策。在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德国的风力发电从1990年开始起步,到2003年底装机容量已达1460万千瓦,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的5%,并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风力发电国。

  在德国,由于实施了严格的生产者责任政策,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得到废物产生者的资助。但我国情况则正好相反,如果某一家企业使用了其他企业的废弃物,如工业废渣、粉煤灰等,后者不仅不会对前者给予补贴,反而会索取“原料”使用费,使得资源再利用企业无利可图,难以发展。

  产品责任制度是德国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按照《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对产品责任的规定,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都承担着实现循环经济目标的产品责任,即从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加工、处理或销售、售后服务,直至产品回收或者废弃物处理,生产者必须承担相关的废物利用或者清除的费用。为此,生产者在制造产品时,应优先使用再处理后的废料或再生原材料,同时尽量减少废料的产生。产品标志上要有回收、再利用的可能性和义务的说明及抵押规定,如果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也要在其中标明,以便利产品使用后剩下的废弃物再利用或者清除。

 

编辑:杨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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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 消费 产品 经济 政府 全国政协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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