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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土地流转与粮食安全的互利共赢(图)

——河南三级政协委员关于“土地流转与粮食安全”发言摘登

2014年12月18日 18:35 | 作者:张磊 靳燕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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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常委、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永成:

  注重粮食生产领域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河南省政协委员、民建省委常委、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永成_副本

河南省政协常委、民建省委常委、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肖永成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我认为,流转土地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但这并不意味着粮食越多越好,国家应该有一个宏观测算。比如,东北玉米今年第三年积压,南方稻米积压,粮食储量存在供求问题,产量应和需求相匹配。虽然我国的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成效显著,但尚存一定的问题,目前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体系着重于流通领域调控,如粮食的托市收购、临时收储等,而生产领域则缺少调控政策。

  在粮食生产宏观调控中,应引入政府种植计划概念。比如小麦每年需要产量多少,需要多少种植面积,将此目标任务层层落实下去,落实到地块上、农业合作社上,并给予相关补助。并适当引入调控机制,将制度设计和家庭农场相结合,按照种植面积来实行补助,将补助和种粮相统一。比如,美国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就是通过法制建设和市场机制,以政府储备和民间储备相结合,建立起系统的生产——储备——信息引导(预测预警)——投放等一套有效机制,从而保证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并从中保障了粮食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关于粮食生产调控政策,我建议:政府对主要农产品事先安排计划性种植规模及面积,在粮食生产区的各省、区、县公布并分配计划指标。通过生产者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引导农民参与。对参与计划的生产者给以有针对性的生产补贴,其他未参与生产调控计划的生产者则可以自主决定种植品种,但不能享受政府补贴。政府可以通过调整计划面积和补贴额度,确保供与求在可控的范围内,利用补贴的高低实现种植计划的落实。当生产者的种植意愿过强时,政府可适当减少计划面积或调低补贴标准,当生产者的种植积极性偏低时,政府则可以适当扩大计划面积或调高补贴标准。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土地流转与粮食安全 人民政协报 河南记者站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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