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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何星亮:

让各民族“相互嵌入”共创美好家园

2014年12月25日 09:39 | 作者:毛立军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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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会议和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都强调“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更进一步强调,“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何星亮表示非常赞同。他表示,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是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保障我国民族关系健康发展的基础,对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如何理解“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何星亮认为其中包含多方面的内容:一是各民族相互嵌入的居住环境;二是各民族相互嵌入的学习环境;三是各民族相互嵌入的工作环境。

 

  何星亮特别就推动新疆建立相互嵌入的居住环境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他认为,当前新疆民汉分片聚居是影响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主要因素。据何星亮介绍,由于宗教和语言等因素,乌鲁木齐形成城北汉族主要聚居区和城南穆斯林主要聚居区格局。流动人口来到乌市多通过亲朋、同乡介绍居住场所,往往择族而居,使一些区域民族聚居化程度更高。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近年来62.82%的维吾尔族人口生活在城南的天山区和沙区。其他重要城市也有类似情况。如喀什市,在艾提尕大清真寺周边地区是维吾尔族的主要居住区,在东湖公园以东新开发地区是汉族的主要居住区。在北疆地区,原来没有分民族分片居住现象,但近10多年来不少县镇也出现民汉分片居住现象,如阿勒泰地区的一些县镇,近年来新建的商品住宅楼,哈萨克族和汉族也往往分片居住。

 

  “民族团结和相互认同的前提是消除隔阂、增进了解,而这需要一个可以相互交往和交流的社区环境。因此,《意见》进一步强调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何星亮认为,落实的关键因素在于干部。“各族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意识,要身体力行,起表率作用,带头推动民汉杂居格局的形成。”

 

  何星亮建议,新疆各级政府应借鉴研究国内外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自治区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各民族相互嵌入居住环境的思想基础,不再扩大择族聚居现象;其次,采取一定的经济补偿措施,对已形成的单一民族居住小区和楼房,进行迁移分流,鼓励和引导各民族嵌入式居住;三是做好规划工作。新疆今后的城乡规划建设,应首先考虑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居住环境。通过制定优惠的土地、财税政策,在商品房项目开发中按一定民族比例实行嵌入式居住;合理规划宗教场所、民族音乐和歌舞剧院等文化场所的建设,满足少数民族的文化和宗教需求;合理布局多民族共居的生活环境,合理布局清真饭店、清真食品商场、社区蔬菜直销店等,满足各民族的生活需求。

 

  何星亮还特别谈到,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目的是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实现共同富裕。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提升各民族成员的语言沟通能力。在多民族共居的社区中,要提供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的平台,加强双语学习,汉族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学习普通话,以促进汉族和少数民族交流与交融。以社区为单位,举办各种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开展学唱各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了解民族习俗等活动,使各民族群众在来来往往、说说唱唱、聚聚聊聊中相互学习语言,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编辑:付裕

关键词:相互嵌入 社会结构 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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