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政协协商

双月协商座谈会上,市政协聚焦“创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机制”

济南市政协全年重点工作贯穿履职为法

履职为法既是市政协主动谋划、有意为之的重点工作,也是广大委员的自觉行动

2014年12月31日 08:47 | 作者:李慎生马思超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法治”成为履职热词

  济南市政协全年重点工作贯穿履职为法

  本报讯在12月16日济南市政协举办的双月协商座谈会上,市政协将协商的议题聚焦在了“创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机制”上。会上,9位委员和专家与济南市综治办、司法局等8个市直部门的负责同志,从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以新媒体为平台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夯实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基础、开展普法进基层活动等多个角度,进行协商交流,形成广泛的“法治”共识。

  这次双月协商座谈会是该市政协2014年度协商计划的收尾之作。回顾一年来工作,不管是调研视察、界别活动的安排,还是重点提案督办、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以及协商座谈会的筹办,法治都当仁不让成为市政协的履职热词。

  立法协商是济南市政协的一个品牌,自2006年与市政府法制办就《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召开协商座谈会至今,已走过了8年历程,先后参与地方立法协商项目10余件,内容涉及机动车管理、旅游业发展、户外广告管理、物业管理等,既有行政法规,也有地方政府规章,提出协商建议上千条。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和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济南市立法前协商工作规则》,就立法项目的通报和选择机制、立法前协商的流程、市政协立法协商力量的组建和协商活动的准备、协商意见的采纳和反馈机制等作出规定,立法协商的每个阶段都有章可循。

  “立法协商已经成为市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每年我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作为开展立法协商的积极呼吁者并多次参加立法协商的法律界代表,王玉亮委员表示,“中央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后,希望立法协商项目更多一些、参与得更有效一些。”

  “目前我们正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立法计划一旦确定,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委员。”市政协社会文教法制委员会主任张岩积极回应。同时,张岩透露,将依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济南市立法前协商工作规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更好地符合法治要求,体现法治精神。目前,《规则》草案已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

  委员所提提案涉及法治建设的内容占有较大比例,其中不乏一些专业性强、富有真知灼见的提案,比如,王玉亮委员建议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拒不自觉执行法律文书一票否决制度,陈静委员建议出台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李荣凯委员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作用,霍建平委员建议推进和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黄金华委员建议进一步解决法院破产案件受理难问题等等。同时,为方便委员撰写这方面提案,市政协专门组织委员到济南12345接听市民热线,收集整理关于法治建设的线索上百条,既有关于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大问题”,也有涉及垃圾分类、立交桥命名等方面的“小事情”。

  在其他经常性工作中,“法治”的影子随处可见: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委员专门就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界委员先后4次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义务解答人民群众法律问题几十件、发放学习资料数百册;委员们提出的关于设立济南知识产权法院、推进审判公开力度、实现全市法院系统诉讼离婚信息共享等社情民意信息,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40余名政协委员经推荐,担任市直有关部门特邀监督员、行风评议员,重点就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开展民主监督活动……

  “履职为法既是市政协主动谋划、有意为之的重点工作,也是广大委员的自觉行动。”市政协主席殷鲁谦在对全年工作总结时说,“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有优势也有责任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作出应有贡献。”

  (李慎生马思超)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协商 市政协 委员 立法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