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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迈上制度化轨道 河东区委出台实施办法

2015年01月09日 09:36 | 作者:张原 徐杰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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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精准选题 丰富形式 规范程序 天津河东区政协协商民主迈上制度化轨道

  本报讯(记者 张原 通讯员 徐杰)“刚刚过去的一年,区政协工作的亮点之一,就是积极探索实践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形式和途径、程序和机制,推动区委出台了《河东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施办法》,使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迈上了制度化轨道。”1月6日,天津市河东区政协主席温继平对记者说。

  选准议题是搞好协商的前提。河东区政协采取党政出题目与政协党组提出选题建议报区委批准的有机结合,具体操作中摸索出“六步工作法”,即每年第四季度成立领导小组着手选题调研、汇总调研成果形成初步协商议题计划、政协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后报区委征求意见、召开区委、区政府、区政协领导联席会进一步沟通“对表”、提交政协全体会议讨论集思广益、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印发正式文件实施。

  “15名委员的发言充满真知灼见,对全区民营经济发展非常有价值,区政府要专题研究吸纳。”去年,时任区长刘道刚参加区政协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协商会议时说。像这样区委、区政府领导与委员面对面交流的协商会,区政协去年开了13次,一次比一次气氛热烈。区政协功夫下在“协商”外。在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楼宇经济等课题调研中,区政协领导带领委员深入150家企业、113个社区、25栋楼宇调研,形成调研报告9篇,区委、区政府领导有11人次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协商成果的跟踪办理与转化是推进协商民主深入开展的关键。区政协协商会后一周之内,将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一般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向区政协主席会议反馈。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协商 制度化 天津河东区 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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